11月19日,总理范明政批准了2026-2030年国家空气质量管理行动计划,旨在逐步改善重点经济区域的空气污染,特别是河内、胡志明市及邻近省份。目标是到2030年,大城市必须显著降低细颗粒物浓度,并增加空气质量优良和中等的天数。
河内力争到2030年,在监测站点的PM2.5浓度比2024年降低20%,并将空气质量优良和中等的天数提高到至少80%。到2045年,首都的PM2.5浓度达到国家标准。太原、富寿、北宁、兴安、海防和宁平省设定了在同一时期减少10% PM2.5的目标。胡志明市和其他城市必须保持逐年改善的趋势。
![]()
政府要求大型排放源如水泥、热电、炼钢、锅炉等必须有明确的减排路线图。对于交通,从2030年起,全国所有汽车、摩托车和机动车辆将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管理排放。这种控制通过车辆的技术检验、监测和转型路线图实施,而不是车辆本身“自我控制”排放。
在未来五年内,河内和胡志明市必须将所有公共交通车辆转换为使用清洁能源,同时支持运输企业和科技车辆转向环保车辆。
全国设定了到2030年拥有1200个绿色建筑的目标,其中河内至少200个,胡志明市500个。国家空气污染预警、预测和控制系统将投入运行,同时成立国家空气污染治理指导委员会,重点首先放在首都地区。
近年来,河内和胡志明市经常记录空气质量处于不良水平。河内正在逐步限制汽油摩托车,从2026年7月开始在一环内实施,2028年扩展到二环,2030年扩展到三环。
在中央层面,专业部门正在制定汽车、摩托车和机动车辆的排放标准。草案提议河内和胡志明市从2027年7月1日开始进行排放检验,随后在2028年扩展到直辖市,到2030年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VNExpr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