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入2亿越南盾以上需纳税:个体工商户面临纳税负担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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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2亿越南盾以上需纳税:个体工商户面临纳税负担的担忧

特别是在经营者面临诸多困难并需要支持以促进企业发展的背景下。

11月19日下午,国会在会场讨论了《税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和《个人所得税法(修订)》草案。大多数意见认为,草案中提出的应税收入门槛不恰当,需要大幅提高以确保与其他纳税对象的公平性。

月收入130万越南盾就需纳税?

代表黄文强(河内)举例说明,一个销售牛奶的个体工商户,进货价格为每盒90万越南盾,售价为每盒100万越南盾,即每盒收入10万越南盾。因此,该个体工商户需销售200盒才能达到20亿越南盾的收入,而实际收入仅为2000万越南盾就要被征税。

据黄先生表示,这样的征税方式不合理,因为目前工薪阶层的个人免税额为每年1.86亿越南盾/人,如果有额外受抚养人,可高达2.6亿越南盾。

如果与牛奶销售者相比,经营者的收入需达到26亿越南盾,所得收入为2.6亿越南盾,才相当于工薪阶层的应税门槛。

因此,黄先生认为需要改变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其中,对于销售者,最低起征点应为15亿越南盾,即约2%的差额才能获得超过2.6亿越南盾的收入。

对于不涉及材料成本的劳务提供者,至少为5亿越南盾。对于生产经营群体,起征点必须从10亿越南盾起。

代表陈文林(北宁)也认为,对于小经营者来说,经营利润还取决于许多因素,是在扣除成本后确定的。

特别是,在执行取消定额税的政策时,数百万个体工商户将从按定额纳税转向其他计税方法。具体来说,按收入直接计税的群体将非常庞大。

然而,这种计税方法存在许多不足,对适用对象造成不小的损失,具体是小个体工商户。详细分析,代表表示目前个体工商户的应税门槛为每年2亿越南盾,无论经营是否盈利。

据计算,以经济年增长8%的速度,个体工商户从2亿越南盾起的收入仅相当于年收入1600万越南盾,即月收入133万越南盾就需纳税。

与此同时,其他对象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每月1100万越南盾。

“小个体工商户需承受按收入直接计税的方法是吃亏的。因此,建议职能部门关注重新审视税率和起征点,针对小个体工商户按收入直接计税的方式,以建立平等的经营环境,促进各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林代表说。

必须确保个体工商户的公平性

国会经济财政委员会副主任阮云芝也认为,从按定额纳税转向按收入纳税,门槛为每年2亿越南盾,会带来不便和不公平。

特别是,如果与工薪阶层相比,后者已提高个人免税额至每人1550万越南盾,受抚养人为620万越南盾以上,这将导致个体工商户在税负上肯定高于当前缴纳的定额税。

因此,阮女士建议起草机构进行更准确的评估,因为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经营领域与工薪阶层领域之间并不真正平等。需要计算比例,如降低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以确保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经营的税负保持在当前水平。

“特别是,以前个人所得税仅对高收入对象征收,但现在已普遍适用于最弱势的小个体工商户,是否应该有所考虑。”——阮女士提出问题。

解释各方意见,财政部长阮文胜认为,对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管理是一个非常困难和复杂的问题,对个体工商户的征税多年来已稳定。其中,对个体工商户的计税方法几乎与以前没有变化。

以前计税方法是定额税,经营者确定金额并缴纳。现在个体工商户必须按申报收入执行,旨在收回大量税收流失,特别是在经济发展地区。

“最近仅实施信息技术应用,我们从定额税转向申报的税收增长了64%。征税方法仍然如此,但与以前相比,征税水平好很多,因为以前1亿越南盾就需纳税,现在我们将门槛提高到2亿越南盾。不能说我们正在给个体工商户制造困难。”——阮先生说。

同意“不怕少,只怕不公平”的观点,阮先生认为这次调整个人所得税是为了确保对工薪阶层和个体工商户的征税公平。

因此,阮先生确认财政部已研究部分采纳方向:收入从2.01亿越南盾起开始征税。但采纳代表意见,部门将进行计算,使个体工商户感觉比工薪阶层的起征点更好,有合适的起征点。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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