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上午,国会讨论了关于实施政治局关于突破发展教育和培训决议的特殊机制和政策草案。根据草案,国家将对幼儿园和普通教育机构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实施优越的优惠政策;其中,教师的最低职业优惠津贴为70%,工作人员为30%,而在特别困难地区、边境和海岛的教师为100%。
代表范雄胜(宁平省代表团)同意提高教师津贴的政策,但在与医疗人力资源机制比较时表示担忧。据他介绍,许多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困难地区的乡镇卫生院和预防保健工作人员目前享受100%的职业优惠津贴。而教师只有在“特别困难”地区工作时才能达到100%;在困难地区,津贴与发达地区相当。他认为这一规定“不相称、不公平且未体现优越性”。
基于这一现实,他建议将公立幼儿园和普通教育机构在困难地区工作的教师津贴提高到70%以上,如果不能达到100%,也应接近以避免吃亏。他还指出,学校工作人员30%的优惠津贴在所有地区统一适用,没有区分发达地区和困难地区的不合理之处。据他介绍,这一津贴水平需要更高,以真正鼓励在艰苦地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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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黄文强(原国民经济大学副校长)同意草案通过70%到100%的优惠水平认可了高地区教师的努力和牺牲。他认为教师需要通过具体政策来关心,而不仅仅是口头上的尊崇;这体现了政策和法律的一致性。
代表分析教师职业是特殊职业,要求教师保持标准以成为学生的榜样。与许多工资不足时可以兼职的职业不同,教师受许多规定约束,难以获得额外收入。因此,更高的津贴有助于改善收入,提高对社会和学习者的责任感,为他们全心在学校服务创造条件。
原国民经济大学副校长强调,提高教师待遇是一项小投资但带来大效益,因为它影响到数十万学习者。当教师得到更多关心时,社会的要求和监督也必须更高,有助于建设标准化的教师队伍——这是国家教育成功的关键因素。
将教师工资排在行政事业工资体系最高级别的政策自1996年就已提出,但近三十年后仍未实施,据教师局局长武明德介绍。这一规定在2013年第29号决议中再次确认,并在国会于2024年6月通过《教师法》时法律化。到2024年8月,政治局第71号决议继续强调需要对教师实施特殊、优越的优惠政策。然而,教师目前的收入远低于其他行业。
国家预算总支出的20%用于教育是“未突破”
代表阮氏月娥(广治省代表团)认为20%的预算用于教育并未真正突破,但这是确保行业工资和基本投资的最低水平。月娥女士担忧教育在未来有许多紧迫任务,需要大量资源,而“预算蛋糕只有20%——已经是巨大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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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她建议草案必须明确财务机制、投资机制和资源有效使用方式;同时强调国家不能仅依赖预算,还需要动员社会化和资源多样化。她认为教育中公私合作的法律框架目前不完善,使企业投资公立学校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因此,草案需要大胆修改和补充优越机制以吸引私人资源。
“最重要的资源仍然是人力、治理和制度”,她说。认为自治被视为优势和也是大资源,可能比直接投资带来更快更强的效果,她建议决议草案补充关于财务、投资、社会化和教育自治、大学自治特殊机制的具体政策。
国会将于12月11日审议通过这一决议草案。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VNExpr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