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议一系列突破性政策以在胡志明市建立自由贸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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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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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一系列突破性政策以在胡志明市建立自由贸易区

11月24日下午,在第51次会议上,国会常务委员会就国会决议草案提出了意见,该草案修改和补充了2023年第98号决议中关于试点胡志明市发展特殊机制和政策的一些条款。

加强分级和授权,以提高胡志明市政府的主动性、创造性、自主性和责任性

在提交报告中,财政部长阮文胜表示,该决议的目标是继续完善法律基础,确保机制和政策更具特殊性、优越性、严密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同时,满足吸引战略投资者、调动国内外资源进行投资发展的迫切需求,以及胡志明市合并后的发展要求和方向。

此外,克服第98号决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困难、障碍和不足,以建设和将胡志明市发展成为东南亚最大的超级城市,发挥其在东南部、西南部乃至全国的领导、核心和增长动力作用。

关于观点,补充的机制和政策必须有重点、有核心,符合地方发展的实际背景和国家资源平衡能力,为胡志明市创造新的动力和突破。

从而逐步解决瓶颈、挑战,并满足新发展阶段的要求;确保与全国其他一些大省市特殊政策的相似性。

机制和政策还必须确保人民和企业的共识;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不扰乱投资和商业环境。

特别是,加强分级和授权,以提高胡志明市政府的主动性、创造性、自主性和责任性,同时确保国会、政府和中央机构的检查和监督作用。

提议将自由贸易区的国家直接管理权交给Hepza

提议一系列突破性政策以在胡志明市建立自由贸易区

决议草案修改和补充了第98号决议的6条,并增加了1条。其中包括关于成立胡志明市自由贸易区的规定。

据此,决议草案补充了为自由贸易区模式建立完整法律框架的规定,包括位置、功能区结构、管理机制、权限、土地政策、投资优惠、简化行政手续和特殊海关机制。

这一补充旨在为胡志明市自由贸易区创造特殊、优越的制度空间,类似于海防和岘港,以吸引高质量投资、发展现代服务并促进创新。

同时,有助于将胡志明市打造成为区域国际经济、金融和贸易中心,并试点新模式,在推广到其他地区之前检验政策。

提议一系列突破性政策以在胡志明市建立自由贸易区

具体政策包括授予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决定成立、扩大和调整自由贸易区边界的权限,将其视为调整城市总体规划的局部决定。

同时,胡志明市人民议会规定成立、扩大和调整自由贸易区边界的程序和手续。

此外,将胡志明市出口加工区和工业区管理委员会(Hepza)作为市人民委员会下属机构,负责对自由贸易区直接行使国家管理职能和任务。

允许在自由贸易区内对投资项目(商业住宅项目除外)进行不通过拍卖、招标的土地分配和租赁,以加快投资吸引和基础设施发展。

改革行政手续和投资条件,使外国投资者无需投资项目、无需事先获得投资登记证书即可成立经济组织,只需遵守市场准入条件。

免除专业检查,不适用内部贸易管理措施,并对符合条件的适用优先海关制度。

同时,企业所得税优惠为10%,为期20年,前4年免税,后9年减半;对专家、科学家、高素质劳动者个人所得税减半10年,这是比现有经济区更优越的优惠水平...

允许使用土地基金支付以BT形式投资铁路项目的费用

决议还修改和补充了以公共交通导向发展(TOD)模式的城镇发展政策和投资程序。

据此,除了根据第98号决议拍卖TOD开发的土地基金外,草案补充规定允许使用该土地基金支付以BT形式投资铁路项目的费用,以提高可行性,鼓励各经济成分参与投资,加快铁路项目投资进度,符合党和国家的主张(修改第4条第2款a点)。

补充规定允许在火车站、列车集结维修区(车厂)以及环3线沿线交通节点附近区域结合建设住宅、商业服务设施、事业单位设施和公共设施。

该政策旨在提高土地基金利用效率,优化火车站、车厂和交通节点空间;从而促进现代化公共交通系统发展,类似于世界上一些大城市。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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