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务部已向各部委、地方发送公文,要求根据工作岗位紧急完成2026-2031阶段的编制提案。
据此,为确保提案按照政治局、书记处和中央组织委员会的要求统一实施,内务部建议各部委、地方基于原则和方向,提出2026-2031阶段的编制需求,并根据工作岗位紧急汇总2026-2031阶段的编制提案。
结果需在11月26日前提交给内务部,以便汇总并报告给有权机关审议决定。
超过上述期限,如果部委、地方尚未有报告,需自行向有权机关承担责任。
内务部的公文指出,各部委、地方的工作岗位总数不得超过内务部及各行业管理部门指导的总工作岗位数。
必须到2026年底至少削减10%的编制
伴随此公文,内务部还明确了2026-2031阶段编制需求的原则和方向,发送给各部委、地方。
具体而言,2026-2031阶段的公务员和职员编制不得超过有权机关在2022-2026阶段分配的编制数。
对于公务员编制,提案必须基于职能、任务和工作岗位的标准;机构、组织的组织机制和运作方式,办公现代化水平、工作流程、数字化转型应用等;工作性质的特殊因素;现有公务员队伍的实际情况。
除上述标准外,地方的提案还需考虑行政单位分类、地方社会经济状况、人口规模及乡镇级行政单位数量、地理和社会特殊因素,如边境、海岛、宗教、民族等。
对于职员编制,内务部建议各部委至少削减10%的职员编制,与政治局分配到2026年底的职员编制数相比,以适应公共事业单位财务自主性提升的路线图。
在地方,教育和医疗两个领域保持稳定,包括2022-2026阶段为执行政治局第71号和第72号决议已补充的数量。
其余领域至少削减10%,在扣除已分配给这两个领域公共事业单位的职员编制后。
新合并的省份从两个省合并的削减15%,从三个省合并的削减20%总编制
关于新阶段的导向,内务部要求中央各部委合并、合并的削减15%公务员编制,与2022-2026阶段分配的编制数相比,根据第18号决议总结;未合并、合并的单位削减5%公务员编制。
在地方,未合并的省份将削减5%总编制;基于两个省合并形成的新省份削减15%,基于三个省合并的省份削减20%总编制,与分配的编制数相比。
在实施过程中,需考虑一些地方的特殊因素(经济发展重点地区、预算自平衡能力)。
在乡镇级,编制需求基于乡镇级机构、组织的工作岗位结构安排公务员。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