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位居民愤怒地讲述了自己的故事:“我家距离国道约60米,旁边是燕屋从早到晚开喇叭。我父母年迈,不得不暂时住在二哥家。有家却不能住自己的家。”
近16年来,没有人来解决。根据规定,这种行为该如何处理?”
胡志明市律师团律师阮丰富回答:
诱燕喇叭的音量和时间规定如何?
2018年《畜牧法》第64条第3款规定:在燕屋区内进行燕窝养殖的组织和个人必须确保环境、噪音、疾病预防和食品安全符合法律规定。
2020年第13号法令(经2022年第46号法令修订)第25条规定:对于燕屋区:由省级人民委员会提交省级人民议会决定。同时必须符合燕子的活动习性,适应当地社会经济条件,且不影响燕屋区居民的生活。
对于燕屋设施:燕屋、用于燕窝养殖的设备必须确保符合燕子的活动习性。
如果燕屋在本法令生效前已运营但不满足规定,则必须保持原状,不得扩建。
养殖设施必须有足够质量的水源用于燕窝养殖活动,有环境保护措施符合环境保护法律规定;有记录和存储燕窝养殖活动信息的档案...
用于诱燕的音响设备在喇叭口的音量不得超过70分贝;诱燕喇叭的播放时间为每天5:00-11:30和13:30-19:00。
如果燕屋在本法令生效前已运营但不满足规定,燕屋位于居民区,或燕屋距离居民区不到300米,则不得使用扩音喇叭播放声音。
燕窝养殖违规可能被罚款至1500万越南盾
2021年3月1日颁布的第14号法令(经2022年1月10日第07号法令修订)关于林业、植物保护和检疫、兽医、畜牧领域行政违规处罚规定,对燕窝养殖活动的违规行为处罚如下:
对在居民区、燕屋距离居民区不到300米且在第13号法令生效前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扩音喇叭诱燕的行为,罚款300-500万越南盾。
如果使用诱燕音响设备超过允许的最大噪音水平;在规定时间外播放声音诱燕,罚款500-1000万越南盾。
对捕捉、诱燕用于除燕窝养殖或科学研究以外的其他目的的行为,罚款1000-1500万越南盾。
附加处罚形式:没收用于实施违规行为的物品;强制实施减少噪音的措施;强制将燕子放归自然环境...
因此,读者需要向当地乡级人民委员会提交投诉,以便乡级人民委员会履行国家管理职能,检查和处理有关燕屋区、距离、声音等方面的违规行为(如果有)。并强制实施减少噪音的措施。
如果乡级人民委员会不履行公务职责,读者可以向省级人民委员会反映,要求指导和督促解决。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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