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务部正在制定规定国家机关行政领导和管理公务员职位标准的法令草案。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规定了针对乡镇级各领导和管理公务员职位的具体标准。
据此,乡镇级室长及相当职位组包括乡镇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乡镇、坊、特区人民委员会所属各室长和中心主任及相当职位。
乡镇级副室长及相当职位组包括乡镇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乡镇、坊、特区人民委员会所属各副室长和中心副主任及相当职位。
草案指出,乡镇级领导公务员的标准继承自2024年第29号法令规定的省级室级标准,并补充了符合乡镇级职能和任务的要求。
乡镇级室长及相当职位的标准
根据草案,乡镇级领导和管理公务员必须满足政治品质、道德、生活方式的通用标准;在干部、公务员和人民中具有威信;具有相应的专业水平;并满足政治理论、国家管理、法律知识以及执行任务能力的要求。
乡镇级领导公务员还必须确保健康并具有规定的工作经验。
草案明确了针对乡镇级室长及相当职位的具体标准。
具体而言,必须掌握专业知识和业务;组织实施有关行业、领域或所分配任务的政策和法律;按规定在辖区内进行监督和处理;提出或直接解决权限范围内的组织和公民的建议、申诉、控告。
正在担任乡镇级副室长及相当职位。如未担任该职位,则必须在相关行业、领域连续工作满4年以上。
乡镇级副室长及相当职位的标准
对于乡镇级副室长及相当职位,必须掌握专业知识和业务;根据乡镇人民委员会的指导和省级人民委员会专业机构的指导,实施国家有关行业、领域或所分配任务的政策和法律。
提出建议,实施辖区内的监督和处理;汇总、提出解决权限范围内的组织和公民的建议、申诉、控告。
在相关行业、领域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
根据政府第150/2025号法令,乡镇级目前有3个专业室。
包括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协助乡镇人民委员会履行办公室、司法、外交等领域的国家管理职能。
经济室(针对乡镇、特区)或经济、基础设施和城市室(针对坊和富国特区),协助乡镇人民委员会履行财政-计划、建设和工商业、农业和环境等领域的国家管理职能。
文化-社会室,协助乡镇人民委员会履行内务、教育和培训、文化、科学和信息、卫生等领域的国家管理职能。
乡镇人民委员会所属公共服务行政中心按照政府规定运作。
此前,内务部还详细指导了乡镇级的36个工作岗位,具有具体的任务和能力框架。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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