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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胡志明市的读者向《青年在线》分享了家人在一家区医院检查和治疗高血压时,四天内不得不抽血三次的故事。
前一天晚上刚抽血,第二天早上又抽血
读者分享:他的家人患有高血压,并正在按照医生的处方稳定治疗。然而,那天晚上家人出现头痛和血压升高的症状,不得不去附近的一家医院急诊。在这里,医生指示抽血并住院观察。
让家人惊讶的是,第二天早上,当病人刚住院治疗时,医生再次要求抽血,尽管前一天晚上已经抽血检查。
两天后,病人出院,但之后当血压升高时,家人带他回到原来的医院。
在这里,病人继续被要求重新抽血和拍X光片。两天前刚拍的X光片被医院要求重拍,家人如果想拒绝必须签署承诺书。
“在治疗慢性病的几天里,病人不得不不断抽血,反复拍片。而目前所有医院都使用电子病历,急诊室的医生本可以查看治疗科室的检查结果,或者各科室之间可以共享使用”,读者愤慨地说。
这不是个别情况,实际上过去一段时间许多病人对在同一医院复诊或转科时仍需重做之前刚做的检查表示疑问,造成不必要的费用和时间浪费,以及不必要的疲劳。
一位在专科医院工作的医生向《青年在线》分享,目前检查、影像诊断的指示基于治疗医生的专业要求。当病人状况发生变化、有转变时,治疗医生如果必要可以要求重新进行辅助检查。
卫生部制定规定以限制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为了减少检查、辅助服务重复并充分利用各医疗机构之间的数据,卫生部正在起草关于检查、辅助服务目录以及医疗机构间互联互通时使用辅助检查结果条件的通知。
其中,预计有超过1100项检查、辅助服务目录将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据此,卫生部详细规定了检查结果的要求,确保质量。
检查结果将按照达到相同质量水平的实验室相互认可结果的原则进行互联互通。质量水平较低的实验室必须认可质量水平较高实验室的结果。
草案还明确规定,治疗医生仍然是决定使用互联互通检查结果还是如果病人状况变化则指示重做的最终决策者。
对于影像结果,草案规定包括图像数据、描述和结论的影像结果只有在满足所有条件时才能用于互联互通,例如在持有许可证且专业范围内拍摄。
确保图像和病历信息一致,不得修改或裁剪数据。
卫生部还提议接收医院可以重复使用图像进行治疗,但如果病人状况与拍摄时相比发生变化;图像太旧不再具有临床价值;图像质量差、缺少必要序列或对病人信息有疑问时,仍有权指示重拍。
与《青年在线》交流时,医疗保险司司长陈氏庄女士表示,制定医院间共享检查结果、互联互通数据的规定将有助于减少辅助检查费用,从而有效使用医疗保险基金。
从而有助于降低成本,减少病人等待时间,并增加医疗系统中数据的互联互通性。
该草案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并有望为医院间共享、使用检查和影像诊断结果创造法律框架。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