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失联超过6小时,两艘渔船被罚款

海上失联超过6小时,两艘渔船被罚款

11月28日,隶属于广治省边防部队的李和边防站确认,已与地方政府协调核实并处罚了两艘渔船,因在海上捕捞海产品时违反规定,航程监控设备失联超过6小时。

此前11月20日,李和边防站收到广治省渔业和渔政检查局的通知,关于黄登草先生的渔船QB 92453-TS和范文远先生的渔船QB 92994-TS(均位于广治省东泽乡南德村)在海上航程监控设备失联超过6小时。

具体通过渔船监控系统,渔业和渔政检查局发现,在10月8日至11月14日的航行中,黄先生的渔船在海上航程监控设备失联超过6小时,但船主兼船长未按规定报告位置回岸。

类似地,范先生从11月8日15:40至11月9日10:06也失去了航程监控设备的连接信号,但该船未报告位置回岸。

两位船主均表示,他们因出海捕捞而不知道每6小时按规定向站和岸报告位置的规定。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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