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申报适用于所有公共服务

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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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下午,在国会就《数字化转型法》草案进行说明时,科学技术部部长阮孟雄表示,这是一部全新的法律,在国际上尚无先例,因此必须按照框架法、简短法的精神设计,以在全国范围内创造灵活空间和统一协调。

他指出,目前与数字化转型相关的法规分散在多部法律中,缺乏技术框架、缺乏最低原则,尤其缺乏统一的国家治理结构。新法律旨在避免各部门、各地区各自为政,导致“数字割据”、碎片化、浪费和难以共享数据的情况。

草案聚焦于五个主要内容组:数字国家的法律框架;发展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的机制;确立统一治理结构;将财务和数字人力资源机制法律化;以及定期评估数字化转型指标的系统。首次集中定义了数字化转型、数字数据、数字平台、数字基础设施、数字环境等核心概念,并附有国家数字总体架构框架和数据治理框架。

部长认为,数字化转型不仅是技术应用,而是在数字环境中改变运营、治理和提供服务的方式。数字化转型与传统信息技术应用的最大区别在于共享数字平台的出现,这些平台按照默认连接和默认数据共享的原则运行。

他强调,当国家机关在国家数据库中已有公民信息时,公民无需再次申报,因为“一次申报是默认的,而连接、互通、数据共享也必须是默认的”。

为处理无先例的项目,草案首次增加了具有独立预算的试验开发阶段,允许在正式投资前接受可控风险。法律还优先缩小数字鸿沟,提高偏远地区、边境、海岛地区的电信服务质量要求,使公民能够有条件访问在线学习、远程医疗和数字环境下的生产服务。

一次申报适用于所有公共服务

在会议讨论中,胡志明市代表阮心雄认为,草案已规定国家机关不得要求公民提交国家数据库中已有的文件。然而,法律尚未明确规定数据错误或系统不互通导致处理文件延迟时的法律责任。他建议补充解释机制、损害赔偿义务和技术原因公开义务。

阮心雄代表还警告,如果缺乏透明度,推荐算法、排名算法、个性化广告算法可能影响消费行为和隐私权。他建议起草委员会补充算法风险评估要求,并在合理水平上公布运营标准以保护公民。

胡志明市劳动联合会副主席范重仁代表认为,数字化转型现在已不再是一项技术改革,而是重新设计国家运作方式、企业创造价值方式和公民获取基本服务方式的过程。因此,他建议草案明确与《数据法》和《人工智能法》的界限;充分规定国家公共数字基础设施;同时建立机制让越南企业,尤其是初创企业,能够访问和共享数据。他还强调需要更强有力的工具来保护数据权利和数字公民权利。

代表建议补充国家数字架构框架,设定各部委、各地区之间通用的集成标准、数据标准和API标准。公共数字基础设施应按照“一个标准、一个平台、多个服务”的模式设计,包括电子身份、公共数字支付、数字签名、数据共享平台、云和国家数据中心。

他还提议将数据视为新的生产要素,要求以汇总、匿名形式共享非个人数据以防止数据垄断;同时规定数字公民的“最低数字工具包”,包括电子身份证、数字签名、数字支付账户和唯一的公共服务账户。

国会预计于12月11日通过《数字化转型法》。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VN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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