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摩托车'翘头',发布TikTok视频,14岁'飙车族'被警方没收车辆

表演摩托车'翘头',发布TikTok视频,14岁'飙车族'被警方没收车辆

12月8日,胡志明市交警局(PC08)代表表示,12月7日,通过社交媒体,安祥交警队发现了一段记录摩托车载两人进行危险'翘头'(单轮行驶)的视频。

经过排查,单位确定事件发生在22号国道并行路段(位于胡志明市霍门乡)。安祥交警队立即邀请4名相关青年到单位总部。

通过核实过程,确定事件发生在12月5日晚上约22点。具体来说,N.P.Đ.(14岁,居住于霍门乡)驾驶摩托车搭载L.T.N.(14岁)在22号国道并行路段行驶,方向从巴昭路前往黎氏哈路。

刚过巴昭路口时,Đ.实施了如视频中的'翘头'行为。安祥交警队也澄清了同行人员拍摄视频并上传至社交媒体的行为。

因此,事件发生时,N.M.Q.(19岁,居住于东盛乡)驾驶摩托车搭载Đ.H.P(15岁)。随后,P.坐在后座用手机拍摄Đ.'翘头'的场景,并将视频转给Đ.上传至TikTok。

值得注意的是,经过检查,Q.未能出示与所驾驶车型相符的驾驶证。

基于核实结果和与相关人员的工作记录,安祥交警队对Đ.的'驾驶两轮车单轮行驶'行为(罚款700万越南盾)和'14岁至16岁以下人员驾驶摩托车'行为(警告处罚)进行了记录。适用没收车辆的处理方式。

对于Q.,交警记录了'无与所驾驶车型相符的驾驶证'行为(罚款300万越南盾)。

上述事件是对青少年聚集、驾驶车辆扰乱公共秩序以及实施对自身和行人危险行为的警钟。

通过此事,安祥交警队建议民众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秩序与安全法。特别是,家长需提高管理子女的责任;绝对不要将车辆交给不符合条件、无驾驶证的人员参与交通,以避免法律和生命安全方面的遗憾后果。

表演摩托车'翘头',发布TikTok视频,14岁'飙车族'被警方没收车辆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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