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氏清闲家庭已缴纳660亿,希望全面弥补胡志明市招标案件后果

阮氏清闲家庭已缴纳660亿,希望全面弥补胡志明市招标案件后果

在首次回应质询时,黄氏翠娥AIC公司第一项目管理负责人)表示对起诉书中的许多细节不同意。

黄女士供述,2011年,她被AIC公司总经理阮氏清闲指派负责南部地区的工作。此前由陈登进负责。黄女士认为她并未指示黄玉皇福接触教育培训厅和第五郡教育培训办公室的领导,“不知道是谁,也从未接触过”。

黄女士承认知道AIC公司在河内准备招标文件并转移到胡志明市提交,安排“绿色部队”公司,修改财务报告以使AIC公司中标等。

然而,她认为在此案中,损失认定不正确。因为购买计算机系统后,AIC公司已与专家合作升级软件,提高教学设备价值,因此仅依据海关申报单认定损失是不正确的。

黄女士认为该项目未给国家造成损失,因为该计划由学生家长出资,买卖自愿。

“在执行此计划时,清闲女士和AIC公司也一直与胡志明市教育行业同行。清闲女士已弥补了相当大的一笔钱,剩余后果被告请求全部弥补。”黄女士说。

阮氏清闲家庭已缴纳660亿,希望全面弥补胡志明市招标案件后果

前教育培训厅领导供述未从招标包中获利

黎洪山(前胡志明市教育培训厅厅长)、黎怀南(前胡志明市教育培训厅副厅长)承认了起诉书中的行为。被告们确认未从这些招标包中获利,并请求审判委员会考虑犯罪背景和减轻情节。

在法庭上,黎芳娥(前胡志明市教育培训厅办公室主任)供述直接按照黎怀南的指示执行。她只参加了一次签字会议。2025年11月7日到公安机关工作时,她阅读了批准计划的呈文,但黄女士认为通常厅办公室不会制定这样的计划。

“当知道自己被起诉时,被告联系了律师,并努力回忆自己是如何签字的。但无论如何,被告知道自己错了。被告未获利,未见过任何人。被告家庭已出资2亿以弥补后果。”黄女士表示。

在今天下午的法庭上,阮清民——阮氏清闲的哥哥——表示清闲女士是他的妹妹,他的家庭希望为弥补此案后果贡献一部分。

审判长也表示,阮氏清闲家庭已缴纳660亿以弥补案件后果。

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代表补充说,清闲被告的家人有申请希望缴纳1450亿以弥补案件全部损失,至今已缴纳660亿。

起诉书确定,为在胡志明市执行招标包,从2012年至2017年,清闲女士已授权并指派黄氏翠娥负责教育领域的招标包,陈登进负责医疗领域的招标包,使用生态系统内公司的法人作为“绿色部队”,与评估公司、咨询公司和投资单位成员串通。

“绿色部队”公司的投标文件由AIC公司在河内的部门预先准备,其中故意让许多标准不符合要求,报高价以被淘汰。而AIC公司的财务报告被修改,虚增强制标准以中标。

为使AIC公司中标134个教育领域招标包,投资方领导包括黎洪山(厅长)、黎怀南(副厅长)、黎芳娥(办公室主任)和第五郡教育培训办公室领导包括武玉秋(室长)、阮氏梅香(副室长)和武国强(专员)在组织招标过程中未正确执行招标法规定,为AIC公司中标创造条件,给国家造成总计1420亿的损失。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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