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过的法律包含53条,规定适用对象包括纳税人,范围较之前有所扩大,不仅包括在越南境内活动的国内外组织、家庭户、经营户、个人、个体经营者,还包括在电子商务平台、数字平台等开展业务的外国组织和个人。
明确规定对纳税人的检查、审计以及税务债务免除
因此,税务管理中被严格禁止的行为包括:纳税人与税务管理人员、税务机关之间串通、勾结、包庇;利用职务、权力泄露或泄漏纳税人信息,篡改检查结果、违规处理;制造麻烦、骚扰;非法占用或滥用税款等。
在纳税人延迟缴纳税款的情况下,滞纳金计算标准为每天0.03%,基于税务机关管理的应缴未缴税款及其他款项,以及每天0.03%基于海关管理的应缴未缴税款。
税务机关、有权限的国家机关在检查、审计中发现纳税人少报应缴税款或其他款项,或发现已退还、已免除、已减免、未征收的税款或其他款项超过应退还、应免除、应减免、未征收的金额。
对纳税人办公场所的检查仅在以下情况下进行:五年内退税,存在违法迹象;或根据计划、专题选择;根据机关、有权人员的建议;高风险纳税人;或根据投诉、举报处理要求等。
可免除税务债务的情况包括:已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但无财产的个人;被法院宣告破产且无财产的单位。纳税人被强制执行且债务超过10年无法收回;因自然灾害、灾难、疫情等影响无法恢复的情况。
经营户如何确定税款?
通过的法律中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对经营户和个体经营者的税务管理。如果经营户、个体经营者自行确定其年度营业收入属于非应税对象、无需缴税对象,则需向税务机关报告实际发生的营业收入。如果该对象属于应税对象,则必须自行确定应缴税款。
如果经营户、个体经营者使用从与税务机关数据连接的收银机生成的发票,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将自动创建纳税申报表以协助报税和计税。
对于其他税种和款项,经营户、个体经营者根据规定自行确定应缴税款和其他款项。这些对象需按纳税期对每种税种进行报税和计税。税务机关基于税务管理数据库提供信息以协助报税和计税。
对于在电子商务平台、其他数字平台开展业务的经营户、个体经营者,如果平台具备在线订购功能和支付功能,平台管理者(国内或国外)有责任代扣、代报并代缴经营户、个体经营者的已扣税款。
如果不具备在线订购功能和支付功能,经营户、个体经营者需根据规定直接报税、计税和缴税。
电子发票数据必须与税务机关连接
同样根据通过的法律,组织、经营户、个体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时必须开具电子发票交付给买方,并必须完整填写内容,对已开具发票的准确性负责,除非根据政府规定无需使用电子发票的情况。
电子发票数据集中统一管理,以建立发票数据库;与相关机构、组织连接共享,以服务于国家管理工作并保护买方权益。
关于涉及税务管理的行政违规行为,处罚金额根据少报或虚报税款金额的10%至20%不等;逃税金额的1至3倍罚款。如果违反税务管理法律达到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则根据刑法规定处理。
税务机关在进行税务检查时必须应用风险管理原则,全面、准确、诚实地评估申报和缴税情况,并避免检查内容、范围的重叠。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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