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河内和胡志明市的许多公寓宣布停止在地下室停放电动车,以防爆炸,引发了居民的不同意见。管理部门认为这是预防风险的措施,而一些居民则认为拒绝保管车辆违反了规定。
在河内黄烈坊的HH Linh Đàm公寓(约有3万居民)中,11月底,管理部门发布通知,停止接收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原因是地下室面积不足,且缺乏适合此类车辆的消防设备。居民被建议从现在到2026年2月1日之前将车辆停放在外部停车场。这一通知立即引发了支持和反对两种意见。

居民黄玲不得不推迟购买电动自行车。她认为禁止电动车不是长期解决方案,尤其是在鼓励转向绿色交通工具的政策下。同时,外部停车既不方便又难找位置。
另一方面,裴天福担心锂离子电池的爆炸风险,认为现场的消防系统处理能力不足。他表示,如果火灾蔓延,可能损坏建筑结构,直接影响居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
面对争议,黄烈坊人民委员会主席阮英俊要求HH Linh Đàm管理部门不得拒绝保管电动车。该坊建议公寓安排专用充电区域,配备合适的消防设备并加强监控,而不是全面禁止。
2023年《住房法》(自2025年生效)规定公寓停车区域包括燃油和电动车辆。充电站设计必须遵守技术标准。《消防法》也不禁止在公寓停放或充电电动车。然而,由于缺乏具体指导,许多建筑自行制定了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的规定。
在胡志明市,许多公寓采取不同做法:有的禁止在地下室停放电动车,有的只接收电动摩托车但不接收电动汽车,有的安排在地面层临时停车而不是封闭的地下室。
明丰坊的Hoa Sen公寓曾因担心爆炸而拒绝所有使用电池的车辆。随着需求增加,管理部门在地面层安排了电动车停放区域,与3000平方米的G和M层地下室分开。之后,该建筑聘请外部单位安装了15个收费充电站为居民服务。

Hoa Sen公寓管理委员会主任范春求表示,尽管法律不禁止停放电动车,但建筑仍需征求居民意见以制定自己的规定以确保安全。他认为,目前的消防设备适合燃油车辆,但对使用电池的车辆不确定。同时,保安人员尚未接受处理锂离子电池火灾的培训。此外,法律框架不明确,一旦发生事故蔓延,运营单位担心责任问题。
另一个让公寓困惑的原因是建设部的04号标准——当前公寓设计的基础——未涉及充电站安排、电动车与燃油车之间的安全距离、地下室通风或电线系统要求。因此,每个公寓必须自行寻找解决方案,导致做法各不相同。
胡志明市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阮文达认为,尽管政府和城市鼓励转向电动车,但许多居民因住所不允许停放或充电而遇到障碍。原因是旧建筑的电力系统不满足需求,没有标准充电站且缺乏技术指导。禁止在地下室充电让居民不满,因为没有替代选择。
胡志明市建设局交通工程维护与开发管理科副科长阮坚江也表示,目前没有针对封闭地下室中充电桩和锂离子电池车辆停放区域的专门防火标准。这给新公寓的审核和验收以及已运营建筑中补充安装充电系统带来困难。

因此,建设局建议在公寓管理和使用内容中补充电动车充电站安装规定。同时提议修改《建筑法》,允许安装充电站而无需申请建筑许可,只要确保工程安全、防火和环境保护。
阮文达表示,城市需要尽快发布电动车充电站的防火安全标准,以便公寓统一应用。对于难以改造的旧建筑,城市应寻找附近土地建立集中充电点,解决当前需求并减少不满。
一旦有明确指导,每个公寓将制定具体的电动车停放和充电规定,避免自行制定不同规则。居民也将有安全的充电点,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必须远程停车或自行解决。
河内和胡志明市目前是全国电动车数量最多的两个地区,拥有近8万辆汽车和约20万辆电动摩托车。由于绿色能源转型和减排目标,这一数字将继续增长。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VN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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