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上午,国会投票通过了《人口法》,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为维持替代生育水平,该法规定了对家庭的多项支持政策。生育第二个孩子时,女性劳动者的产假为7个月;男性劳动者在妻子生育时可休假10天。
该法规定,对少数民族人口极少的妇女、生育水平低于替代水平的省市妇女、以及35岁前生育两个孩子的妇女提供生育财务支持。此外,生育两个孩子的家庭根据住房法律规定,优先购买、租购或租赁社会住房。
根据各时期社会经济条件,政府规定上述政策的享受标准、程序和手续。省级地方政府可规定高于政府颁布的支持标准,并采取适合实际的额外措施以维持替代生育水平。
据人口局(卫生部)统计,合并后,全国仍有13个省市生育水平低于替代阈值,即每名妇女生育低于2.1个孩子。胡志明市继续是全国生育水平最低的地区,每名妇女生育1.43个孩子。生育水平较低的其他地区包括西宁、芹苴、金瓯和永隆,每名妇女生育数在1.43至1.6之间。
河内是北部地区唯一生育水平低于2个孩子的地区,每名妇女生育1.86个孩子,比2023年减少0.02个,是首都历史上的最低水平。

刚通过的《人口法》还规定,对为堕胎而通知或透露胎儿性别行为的人,暂停其行医资格。
国家鼓励男女在结婚前主动接受咨询和健康检查服务。根据社会经济条件,省级地方政府决定支持婚前咨询和健康检查经费。也鼓励夫妇为孕妇和新生儿进行产前和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筛查。经费由国家预算和医疗保险按缴费水平提高路线图支持。
该法还补充了与劳动、就业、工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补贴、教育、医疗保健和住房相关的总体政策导向框架,旨在实现可持续替代生育水平的目标。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VN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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