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浪费斗争者及其亲属将受到保护

12月10日上午,国会通过了节约与反浪费法案。

该法明确规定,收到浪费信息的机关、组织负责人有责任依法接收、处理、解决举报和接待公民事宜。负责人还有责任根据权限处理或提交有权限机关处理违规行为,并公开处理结果;向职能部门解释浪费事件的发生。

监察、检查、调查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直接上级机关负责人收到浪费信息时,有责任指导、组织澄清、制止,并根据权限及时处理或建议有权限机关处理。

反浪费斗争者及其亲属将受到保护。当有权限机关未采取保护措施或未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导致生命、健康、财产、精神受损时,他们将获得赔偿。

反浪费斗争者及其亲属将受到保护

该法严禁在干部工作、奖励、纪律方面对反浪费斗争者及其亲属进行歧视性对待,提出强制性标准、条件、评价,造成不利影响;禁止在案件处理期间调动、派遣、借调反浪费斗争者。

非法侵犯住宅、住所,占有、破坏财产,侮辱人格、尊严;报复或雇佣、请托、唆使他人威胁精神、报复反浪费斗争者及其亲属的行为也被严禁。

相反,该法严禁利用反浪费斗争诬告机关、组织、个人;使用暴力、施加压力、诬告、孤立、侮辱或侵犯反浪费斗争者及其亲属的权利和利益。

财政部长阮文胜表示,浪费行为以及在组织实施反浪费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已在法律中明确规定。这旨在充分制度化中央反贪污、浪费、消极指导委员会的指导,同时继承现行规定,确保正确识别行为。

明确识别浪费行为体现了党和国家在处理阻碍经济社会发展、错失国家发展机遇问题上的决心。

该法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VNExpress)

原创文章,作者:Fang,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66126/

(0)
上一篇 1小时前
下一篇 1小时前

你可能喜欢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