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0日,得乐省公安参谋室领导表示,Ea Ktur乡公安已就当地发生的父亲锁链束缚女儿事件提交初步报告。
根据Ea Ktur乡公安的报告,12月1日,社交媒体传播两名女孩在家中脚被锁链束缚的信息后,职能部门配合村自治委员会进行了检查。
两名女孩被确认为H.N.(11岁)和L.N.(8岁)。实施行为者是N.T.Đ.(34岁),居住在Dray Bhăng乡Mtá村。事件发生时,Đ.先生和他的两个孩子正在Ea Ktur乡5A村。
在现场,职能部门记录到两名女孩在卧室被长约3米的金属链条和两把锁锁住脚。链条一端锁在女孩的脚踝上,另一端固定在铁床架上。
Ea Ktur乡公安配合第5区人民检察院和省公安刑事技术室进行勘验,没收物证并建立初步档案。
报告还指出,Đ.先生的家庭遭遇了许多变故。
2019年,Đ.先生的妻子H.T.N.(35岁)因交通事故去世。由于经常需要在得乐省其他地区工作,到2022年初,Đ.先生搬到Ea Ktur乡5A村居住,以便于工作往来。

大约到2025年7月底,Đ.先生从事快递员工作,通常从早上7点工作到晚上8点左右。由于照顾两个孩子H.H.N.(11岁)和H.L.N.(8岁)的时间较少,Đ.先生每天只在晚上下班回家后给孩子们吃饭。
有时Đ.先生连续工作多天,所以购买食物放在家里让孩子们自己做饭。由于饮食不足,挨饿,两名女孩多次偷取周围居民的食物和饮料来吃。
报告称,由于不希望孩子们继续实施偷窃行为,Đ.先生使用了长约3米的金属链条和锁来锁住两名女孩。据此,Đ.先生将链条一端锁在女孩的脚踝上,另一端锁在卧室的金属床架上。
目前,Ea Ktur乡公安正在继续检查和核实事件,以依法处理。
“在恐慌和愤怒中,我才锁住孩子的脚”
与记者交流时,N.T.Đ.先生承认锁住两个女儿的脚近两个月,主要在夜间或他外出时。然而,他认为网络上传播的信息说他“囚禁、虐待孩子六年”是不真实的。
解释为何锁住孩子,他表示几个月来两名女孩经常偷取邻居的物品,如自行车、水果、用品;甚至闯入附近学校的密码锁偷东西。
“居民反映,村公安提醒,我非常疲惫。有时深夜我凌晨2-3点起床找孩子,因为担心她们到水塘附近,因偷窃被打,被坏人伤害……”

“在恐慌和愤怒中,我才锁住大孩子的脚以避免危险。当我在家时不锁。我仍然正常做饭和照顾孩子们”,他陈述道。
12月1日,当乡公安解释这是违法行为时,Đ.先生表示他已充分认识并非常后悔。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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