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0日下午,国会以多数赞成票首次通过了《人工智能法》,其中包含关于人工智能(AI)系统的研究、开发、提供、部署和使用的多项规定...
对AI产品进行标注以易于区分真实内容
该法律专门规定了与AI产品相关的透明度责任。
据此,提供者应确保直接与人类交互的人工智能系统被设计和操作,以便用户能够识别何时正在与系统交互,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同时,确保由人工智能系统生成的音频、图像、视频内容按照政府规定以机器可读格式进行标记。
部署方在向公众提供由人工智能系统生成或编辑的文本、音频、图像、视频时,如果该内容可能对事件、人物的真实性造成混淆,则有责任明确通知,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另一方面,有责任确保由人工智能系统生成或编辑的音频、图像、视频,旨在模拟、仿造真人外貌、声音或再现真实事件时,必须附上易于识别的标签,以区别于真实内容。
对于电影、艺术或创意作品,本节规定的标签应按照适当方式进行,确保不妨碍作品的显示、表演或欣赏。
提供者和部署方有责任在整个向用户提供系统、产品或内容的过程中,根据本节规定保持透明度。政府详细规定了通知和标签的形式。
AI不是知识产权的主体
同日下午,国会还通过了《知识产权法若干条款修订补充法案》。
该法律规定,所有者可以使用知识产权进行民事交易、商业、投资以及根据科学、技术和创新、知识产权、公共资产管理和使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活动。
国家鼓励利用知识产权,使用知识产权进行出资或抵押贷款,根据投资、企业、信贷法律及相关法律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人工智能政策,科学技术部部长阮孟雄确认“AI不是知识产权的主体”。
AI自行生成、无人参与的产品,将不会像人类创作的作品那样受到保护。
相反,人类使用AI作为工具——类似于画笔或相机,并贡献了想法、编辑、指导的产品,仍被视为作者、发明者。
对于人类仅提出要求而AI完成大部分工作的情况,用户有权使用、商业化,但不是作者。政府将被授权确定用户的创意程度,以适用适当的保护机制。
关于知识产权注册审查,政府表示现行法律规定复审期限为首次审查期限的三分之二,这是基于业务特点、处理量以及评估修改、补充后文件时的专业要求而制定的。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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