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合同卧铺客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被交警局处理

无合同卧铺客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被交警局处理

12月10日,第六高速公路巡逻交通管制队(第六队)的代表,隶属于公安部交通警察局(C08)第六室,表示该单位执行了处理高速公路上违规客车的行动计划。

第六队在负责的线路上设立了多个工作组,如胡志明市-龙城-油吉、潘切-油吉、潘切-永好、金兰-永好等。

大约12点25分,在油吉收费站,第六队交通警察拦下了一辆由司机B.T.(41岁,居住在同奈省)驾驶的客车,该车在胡志明市-龙城-油吉高速公路上行驶进行检查。通过检查,交通警察发现并记录了司机T.的行为“驾驶合同客运车辆但没有合同”。

这种行为导致司机T.被罚款100万至200万越南盾,并扣除2分驾驶执照分数。

此外,该客车的运输合作社也因行为“使用合同客运车辆但车上没有运输合同”而被记录,被罚款1000万至1200万越南盾,并吊销合同车辆标志2个月。

类似地,在13点20分,在金兰-永好高速公路收费站,交通警察拦下了一辆由司机T.V.T.(53岁,居住在安江省)驾驶的卧铺客车,发现该司机违规“驾驶合同客运车辆但没有合同”,司机T.被罚款100万至200万越南盾,并扣除2分驾驶执照分数。

金瓯水陆运输合作社也因类似行为被记录,被罚款1000万至1200万越南盾,并吊销车辆标志2个月。

此前在12月9日,交通警察局与越南公路局协调,制定了协调检查、控制和处理客车交通秩序安全及道路运输活动的违规计划。高峰计划从12月10日12点开始,持续到12月19日结束。

根据计划,检查重点包括超载乘客;在不规定地点停车、上下客;车辆和司机证件违规(驾驶执照、车辆登记、标志等);不按规定路线、时间表行驶;没有运输命令;没有运输合同、乘客名单等。

严厉处理伪装合同车辆的行为;运送不在乘客名单上的人员,或运输不符合规定对象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行为(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在紧急停车带行驶;酒精浓度等)。

无合同卧铺客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被交警局处理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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