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主席被授予决定公共投资、PPP项目和需立即实施的投资经营项目的投资方针的权限,这些项目需根据政治局、书记处、政府党委和市委的指示执行。
市人民议会有权决定符合国家重要项目标准的公共投资项目和PPP项目的投资方针;使用地方预算和其他合法资金且总投资额达30万亿越南盾的项目。
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有权根据《首都法》批准吸引战略投资者的项目清单中的项目投资方针,投资规模达30万亿越南盾。核电站项目;外国投资者在电信网络基础设施、造林、新闻出版领域的项目;针对外国人的博彩、赌场、有奖电子游戏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项目不属于此权限范围。

根据决议,河内市有权在特殊情况下选择上述权限范围内的公共投资项目的承包商。对于PPP项目和投资经营项目,市里也有权在特殊情况下选择投资者。
需立即实施的PPP项目和投资经营项目的子项目,可在有权机关决定或批准投资方针前,以特殊形式选择投资者;投资者无需申请建筑许可,并自行负责开工条件。
在特殊情况下被选中的投资者或承包商必须在15天内提交书面承诺,放弃在任何国际司法机构起诉越南国家的权利。如果6个月内未完成工程开工条件,投资者将按合同处理或被收回项目;投资方对产生的后果负责。
决议授权市人民议会具体规定实施整个特殊机制的文件、条件、标准、程序和手续,包括决定投资方针、选择承包商和投资者、组织土地收回、补偿、支持、重新安置、制定和调整规划。人民议会负责监督执行过程,确保透明并防止负面现象。
国会同时授权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在征求相关部委意见并经人民议会通过后,批准首都总体规划和调整规划。新的投资项目、改造工程以处理交通拥堵、内涝、环境污染、城市秩序问题将按照紧急公共投资规定实施。
市人民委员会有权决定拆除按规定必须拆除的公寓楼;基于人民议会通过的项目清单,对一个或多个城市街区进行改造、修缮和重建。
决议自2025年12月12日起生效,实施期为5年。如果决议规定与《首都法》或国会其他法律、决议不同,将适用本决议。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VN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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