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1日,高速公路第三交通警察队(交通警察局)的工作组在从法云(河内)到宜山(清化)的南北高速路段执行巡逻和检查任务。
同一天约11点,在Km259处,工作组检查了一辆车牌号为47H-006.XX的客车,由V.H.Q.(1983年出生,居住在得乐省)驾驶,行程从甲八车站(河内)到得乐省联运车站,有可疑迹象。
在检查过程中,职能部门发现客车车厢和车底载有货物。
男司机承认,同一天约17点,他在城市内的寄货点和车站的常客处接收货物。车上的货物约6吨,包括:木薯粉、苗木、包装材料、装鱼的泡沫箱等。此时车上有约9名乘客。
警方确认该客车超载超过允许载重量的214.9%。职能部门已制作行政违规记录,以处理司机和车主。
交通警察局正在与越南公路局合作,对高速公路上经营客运的车辆进行违规处理的高峰期。
检查集中在高速公路的起点、终点、收费站以及进出高速公路的区域,全天24小时执行。
实施首日,职能部门已检查了1,036辆车,制作了109起违规记录(64名司机,45名车主),扣除31起驾驶执照积分,吊销28起许可证,暂扣3起车辆,确认1起伪装合同车辆。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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