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1日,顺化市人民委员会表示,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克全已签署决定,批准在拉山工业区第1区投资建设和经营基础设施项目的指导方针。
该项目旨在按照法规投资建设工业区基础设施并组织经营基础设施。投资者将通过土地使用项目招标形式进行选择。
根据决定,该工业区土地使用规模约467.2公顷,位于兴禄乡和禄安乡(顺化市)境内。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已批准的拉山工业区分区规划指标。
项目总投资约3,075亿越南盾(相当于1.23亿美元)。其中,投资者最低出资占总投资额的15%,其余部分将进行筹集。
项目执行成本预计约2,542亿越南盾,补偿和安置支持成本暂计超过533亿越南盾。
项目运营期限为50年,自国家出租土地之日起计算。
顺化市人民委员会要求投资者负责全面实施投资指导方针批准的内容,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在执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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