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交通警察局(公安部下属)表示,正在建议公安部修改关于巡逻检查、考试、发放和更换驾驶执照的规定。根据提议,交警只会在电子环境中检查与车辆和驾驶员相关的各类证件,并且不会对未携带证件的行为进行处罚。
驾驶车辆时,民众可以通过国家身份识别应用VNeID或公安部交通应用VNeTraffic上的电子身份账户,出示已集成的驾驶执照、车辆检验证、机动车主强制民事责任保险证明。
如果无法访问应用,民众只需向交警提供身份证或个人识别码。

目前,交通警察局已为交警开发了专用应用,并为路上的交警配备了安装该应用的移动设备,用于在电子环境中查询各类证件。
即使已通过考试但尚未集成到VNeID或VNeTraffic系统中,民众只需拥有个人识别码,交警就可以在系统中查询以确定驾驶执照、车辆注册等信息。
交警将以电子形式发放驾驶执照,并自动集成到数据系统中,以便民众查询。
此外,拥有VNeID二级认证的民众可以更新或系统自动更新以下电子环境中的证件:驾驶执照、车辆注册证、车辆检验证、机动车主强制民事责任保险。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VN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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