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2日,岘港市公安调查警察局办公室表示,已决定对12月9日在岘港市Tam Xuân乡的广义-岘港高速公路Km71+200路段发生的违反道路交通参与规定的刑事案件立案。
据《青年在线》报道,事故发生在12月9日凌晨4点12分左右,地点在岘港-广义高速公路Km71+200路段(属于Tam Xuân乡Bích Ngô村)。
当时,由司机Phạm Văn Kiều(39岁,居住于宁平省Hải Thịnh乡)驾驶的16座客车,载有12人,从广义方向驶往岘港,与由司机Bùi Mạnh Thắng(43岁,居住于海防市)驾驶的拖车相撞,该拖车牵引着拖车在同一高速公路上同向行驶。
事故导致客车上的4人死亡,包括Lê Thị Đông女士、Vương Văn Tỉnh先生(均为37岁,均居住于宁平省Hải Tiến乡)、Hoàng Thị Vóc女士(76岁,居住于宁平省Hải Quang乡)和Trần Thị Vinh女士(51岁,居住于宁平省Hải Thịnh乡)。
有7名受害者被送往广南综合医院进行急救和治疗。其余2人未受伤。

据了解,客车上的13人都是家庭成员。这些人从宁平返回新郎在林同省的家乡参加婚礼,在客车返回宁平途中,经过岘港高速公路路段时发生事故。
调查过程确定,16座客车在广义-岘港方向的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未注意观察,未与前方同向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结果,客车猛烈撞上同向行驶的拖车后部,导致这起特别严重的交通事故。
目前,岘港市公安调查警察局办公室正在继续调查,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以进行处理。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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