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4日,胡志明市社会保险局表示,近期,通过家庭户参加医疗保险和自愿社会保险的宣传动员工作,已在胡志明市范围内得到广泛推广,由支持发展组织和合作对象共同实施。
这一活动在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帮助民众在健康护理和老年收入保障方面更加主动。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胡志明市社会保险局记录到,仍有部分支持发展组织的工作人员在指导民众参加家庭户医疗保险或自愿社会保险时,建议收取规定外的额外服务费。
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参与者的正当权益,还影响了民众对国家社会保障政策的信誉和信任。
面对上述情况,胡志明市社会保险局已要求支持发展组织严格遵守关于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收费的法律规定。
因此,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指导民众参加时,绝对不得收取任何超出规定缴费水平的额外费用、附加费或服务费。
利用宣传、咨询工作谋取私利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审查和处理。
胡志明市社会保险局还建议民众,在参加家庭户医疗保险或自愿社会保险时,参与者只需按照已注册的缴费水平和方式,缴纳正确且足额的款项。
除此之外,民众无需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参与者需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要求提供越南社会保险统一格式的收费收据,并在发现违规收费行为时及时向社会保险机构反映。
未来,胡志明市社会保险局将继续加强对支持发展组织收费活动的管理和检查,同时加大宣传、公开和透明度,以保障民众的合法权益,并有助于在胡志明市有效实施社会保障政策。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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