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5日,胡志明市党委执行委员会(任期2025-2030年)召开第二次(扩大)会议,讨论多项重要内容。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陈留光主持会议。
在开幕后,会议分成多个小组进行讨论。其中,第三小组由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黄原定担任组长,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德也出席了该小组。
在该小组中,代表们讨论了与乡级活动相关的多个问题,包括编制、干部分配、跨部门协调、土地管理以及道路等基础设施的维护。
此外,代表们还提议在地方设立基本服务中心和新的项目管理委员会,以提高管理效率和项目执行效果。
黄原定表示,目前有些道路(在各地)缺乏维护资金,杂草丛生,技术基础设施系统也受到影响。因此,胡志明市将进行核算和审查,以便将资金分级下放到各地。
黄原定补充说,胡志明市已明确分配了各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的责任和负责区域,因此各地在遇到紧急问题时,如需快速深入交流,应主动直接联系负责的地方领导。
在听取代表们发言后,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德表示,该市将大力向乡级分权和授权,但必须按路线图进行,确保效果和实际能力匹配。
对于C类项目,在当前背景下,该市主张先进行分级,以便各地执行。然而,他提出目前有158个乡、坊申请成立项目管理委员会,但需要仔细审查是否具备足够的人力和专业能力。

根据阮文德的说法,在运营期间,哪些地方能够证明其能力、组织机构和人员满足要求,将考虑继续授权执行B类项目。
关于设立土地登记办公室,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认为,就当前的“专业流程”而言,不应将权力下放到乡级。这是一个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管理的土地信息管理模式,数据系统必须同步,从上到下进行连贯管理。
只有在乡级明确工作范围、拥有完整数据、技术基础设施和熟悉专业的土地干部队伍时,才能考虑分级。在当前条件下,这还不适合实施。
关于道路等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维修资金,该市正在核算和全面审查,以便在不久的将来向乡级分级。
关于项目管理委员会的组织,阮文德建议继续维持现有的38个区域项目管理委员会。同时,考虑在具备条件和能力的乡、坊设立项目管理委员会。
对于尚未满足要求的地方,如有需求,将采用“委托”形式,即交由区域项目管理委员会或其他运行有效的乡、坊代为执行。
未来,该市将邀请158个有意设立地方项目管理委员会的乡、坊、特区开会审查,自我评估其在专业、编制和项目总资金方面的条件。
在此基础上,交由建设厅重新审核,然后提交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审议决定。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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