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在同奈省一家中枪杀三人的嫌疑人

12月15日,同奈省检察院消息称,已完成对嫌疑人黎士松(33岁,同奈省福隆坊居民)的起诉书,指控其使用枪支在同奈省德瑙乡一家中枪杀三人。

黎士松被指控四项罪名,包括“杀人”、“抢劫财产”、“非法储存、运输、使用、买卖军用武器”和“毁坏财产”。

根据检察院的指控,嫌疑人黎士松没有工作,没有收入,但松却享受奢侈的生活方式,经常在个人Facebook上展示旅行、购买大排量摩托车去旅行、购买枪支并经常打猎(参加猎枪协会)、参与极限运动和暴力游戏等。

松曾是一所信息技术大学的学生,但中途辍学。11年级时,松曾犯下“盗窃财产”罪,被判处24个月缓刑。

黎士松曾拥有猎枪并经常打猎,因此松确定自己将使用枪支实施犯罪。

为了实施上述行为,松卖掉摩托车以购买军用枪支、750发子弹及相关配件和防护装备。同时购买切割机、手电筒、头巾、假发、鱼钩、绳索以及各种衣物、鞋子以改变身份,避免在犯罪过程中被发现并误导公安。

根据检察院的指控,2025年8月初,嫌疑人黎士松发现德瑙乡的天行农产品收购点有漂亮的房屋,屋内有许多财产,且地处偏僻。松多次前往该地点进行侦察,在犯罪前清楚了解该家庭的生活规律。

接着,松准备了所有用于犯罪的工具和手段,移动时更换交通工具并改变身上的服装,如戴假发、鸭舌帽、戴口罩遮住脸。

10月2日上午,黎士松步行穿过橡胶林前往天行农产品收购点。在犯罪前,松穿着专门的摩托车旅行制服,戴防护眼镜、头盔、手套。

松将钩子挂在CP开关上,绑上长绳以切断通往受害者家中的电源。当发现受害者家庭聚集吃晚餐时,松站在对面橡胶林边缘,距离受害者位置35米处连续开枪,导致三人死亡,包括杜维天先生、朱红幸女士(天先生的妻子)和侄儿Đ.T.Th.(11岁,天先生的侄子)。

同时松开枪打坏摄像头,然后进入房间切开保险箱取走受害者家庭的财产并逃跑。

同奈省检察院起诉另外三名协助凶手的嫌疑人

同奈省检察院还起诉嫌疑人刘明进,罪名是“非法制造、储存、买卖军用武器”;阮文越,罪名是“非法储存、使用、买卖军用武器”;范光辉,罪名是“非法买卖军用武器”。

上述三名嫌疑人在犯罪前与黎士松有制造、储存、运输、使用和买卖枪支的行为。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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