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会代表候选人文件包括:第十六届国会代表候选人申请书(按01/HĐBC-QH号表格);履历表(按02/HĐBC-QH号表格),需加盖骑缝章并由候选人工作单位或常住地乡级人民委员会确认;简要履历(按03/HĐBC-QH号表格);
候选人财产和收入申报表(按09/HĐBC号表格);每份候选人文件需附2张4厘米×6厘米白色背景彩色肖像照片(不包括贴在履历表和简要履历上的照片)。
胡志明市人民议会代表候选人文件包括:候选人申请书(按05/HĐBC-HĐND号表格);履历表(按06/HĐBC-HĐND号表格),需加盖骑缝章并由候选人工作单位或常住地乡级人民委员会确认;简要履历(按07/HĐBC-HĐND号表格);财产和收入申报表(按09/HĐBC号表格);每份候选人文件需附2张4厘米×6厘米白色背景彩色肖像照片(不包括贴在履历表和简要履历上的照片)。
根据通知,候选人需通过手写或打字方式完整、准确地填写各项内容,但必须确保符合国家选举委员会颁布的候选人文件样本。候选人需在候选人文件的每一页上签名。
候选人照片需在6个月内拍摄。
对于非专职代表候选人(包括被推荐候选人和自荐候选人),文件无需附健康检查证明。
对于被推荐为专职代表的候选人,候选人文件需附健康检查证明,结论为截至2026年3月不超过6个月内健康状况良好。
健康检查地点为胡志明市一级医院(阮廌医院、115人民医院、嘉定人民医院、阮知方医院、平民医院、雄王医院、慈育医院)或巴地头顿综合医院、平阳综合医院。
被地方机构、组织、单位推荐为国会代表候选人和自荐为国会代表候选人者,需向胡志明市选举委员会提交2份候选人文件。
被机构、组织、单位推荐为胡志明市人民议会代表候选人和自荐为胡志明市人民议会代表候选人者,需向胡志明市选举委员会提交1份候选人文件。
国会代表、胡志明市人民议会代表候选人在提交文件前,需在国家选举委员会电子信息网站上填写候选人申请书和简要履历。
文件接收地点:
接收单位:胡志明市选举委员会
接收地址:胡志明市内务局,胡志明市春和坊巴斯德路159号
电话号码:(028) 3.8292.248。
传真号码:(028) 3.8231.489。
文件接收时间:工作日办公时间内,自2025年12月15日开始,至2026年2月1日17时结束。
特别地,2026年1月31日星期六和2月1日星期日,胡志明市选举委员会人事小组将安排人员值班接收候选人文件。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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