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6日,岘港公安表示,经济警察处已成功逮捕并押解阮有兴(46岁,居住于岘港市奠盘西乡)——一名特别危险的通缉犯——从胡志明市返回岘港以配合调查。
此人被广南省(旧)公安调查警察机构于2023年1月11日发布特别危险通缉令,涉及伪造机关、组织文件;使用机关、组织的伪造文件;诈骗侵占财产等行为。
据公安称,2021年,兴假冒兴阮公司副总经理,使用伪造签名的授权书与D.公司签订建筑材料购销合同,侵占近27亿越南盾,至今仍欠款超过8.8亿越南盾。
上述材料被兴用于在富宁县(旧广南省)的项目施工,收取投资者近40亿越南盾后,放弃工程,违反合同。
鉴定结论确认,兴阮公司总经理在授权书上的签名是伪造的。
犯罪后,兴更改姓名,潜逃至南方的宗教场所。
12月15日,经过追查并与胡志明市乡公安协调,经济警察处(岘港公安)的侦查员在胡志明市一座寺庙中发现了正在潜逃的兴,并将其逮捕。
目前,此案正由公安继续依法调查和处理。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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