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观点由建设厅领导在12月15日致农业与环境厅的公文中提出,回应了关于放宽大型垃圾车禁行时间段的建议。
根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第23号决定,自2019年9月起,运输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车辆被禁止在上午6点至9点和下午4点至8点进入市区。市区范围由国道1号-阮文灵路-武志功路-阮氏定路-同文公路-梅志寿路-武元甲路-国道1号等路线界定。

12月初,多福固体废物处理联合体仅夜间接收垃圾,而非全天,迫使城市调整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方案。面对垃圾堆积风险,农业与环境厅提议允许垃圾车在上午(7:30-9点)和下午(4点-5:30)额外进入市区30分钟。
然而,建设厅认为当前垃圾车禁行时间段是根据市人民委员会决定颁布的,调整不属于该厅权限。此外,市区和高峰时段的主要通道经常拥堵,车辆密度很大。如果允许垃圾车在这些时间段额外运行,将增加交通压力,潜藏事故风险。
这一内容也得到胡志明市公安局在交通组织意见过程中的关注。
此前,农业与环境厅表示,多福垃圾填埋场仅夜间接收垃圾导致所有日间垃圾量必须集中到晚上。在垃圾车通行时间受限的条件下,这一方案使车辆难以及时周转,增加了垃圾堆积风险。
目前,城市已协调部分原日间运输至多福的垃圾转向西北垃圾处理区;其余部分继续在多福的夜间接收时间段内运送。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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