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6日下午晚些时候,黄氏翠兰(前永福省省委书记)与该省其他前领导人在上诉审判庭宣判前发表了最后陈述。
当天上午,检察院建议将黄氏翠兰的刑期从24至30个月减刑。前永福省省委书记在一审中被判处14年监禁,罪名是从福山集团董事长阮文厚处收受250亿越南盾和100万美元的贿赂。
黄氏翠兰“希望获得宽恕”
在陈述台前发表最后陈述时,黄氏翠兰表示有两个愿望,请求审判庭考虑为她及其曾是她的下属、曾担任永福省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等职务的被告减刑。
黄氏翠兰辩称,经过两天的审判,“我们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
前省委书记请求法庭考虑为范黄英(前省委副书记)和黎维成(前省主席)减刑。据她称,这些前省领导曾“与被告一起为地方发展做出了许多努力和贡献”。

黄氏翠兰请求审判庭为自己减刑。“希望审判庭能够明辨是非,考虑新的情节以减轻对我的刑罚,让我早日返回治病”,前永福省省委书记哽咽道。
她还代表其他被告向中央、国会、政府道歉,并“希望获得宽恕和宽容”。
黄氏翠兰,前永福省省委书记,被指控从阮文厚处收受250亿越南盾和100万美元的贿赂。
据公诉机关指控,收钱是为了让黄氏翠兰指示下属帮助福山集团在永福省中标项目和合同。
黄氏翠兰的违法行为还被认定与评估和确定批发市场项目土地价格有关,导致国家财产损失2000亿越南盾。
律师建议给予前永福省主席“特别宽大处理”
在辩论部分,黎维成没有提出辩护观点,而是同意其律师陈述的理由。
为前永福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辩护的律师黎玉河表示,在一审结束后和上诉前,收到了来自被告及其家人居住、生活和工作所在地的许多请求为黎维成减刑的公函和请愿书。
律师还陈述了证据,建议将其视为新的减轻情节:1994年,黎维成曾救出两名掉入危险水塘、有溺水风险的儿童。

据律师称,黎维成获得了超过2600名个人、4个国家机关和组织、41家企业和团体的请求减轻刑事责任的请愿书。
辩护人还陈述了前主席在抗击COVID-19工作中的成绩,并建议法庭将其视为一审阶段未出现的新情节。
基于以上理由,律师建议审判庭考虑让黎维成“享受特别宽大政策”,适用低于检察院代表建议的刑期。
“今天审判庭的判决将是一项人道主义行为,帮助被告黎维成获得更多动力,努力改造以早日返回家庭,尽孝道,赡养老父,照顾越南英雄母亲吴氏年,并继续抚养烈士女儿黎氏花直至终老”,律师在法庭上陈述。
在控诉部分,检察院代表建议上诉法庭接受上诉,为黎维成减刑30至36个月。范黄英也被建议减刑18至24个月。
根据7月中旬一审法庭的判决,黎维成和前副书记范黄英被指控共同犯罪造成2000亿越南盾的损失。
其中,黎维成被认定因与阮文厚相识,被其接触并提出要求,共收受4次总计200亿越南盾和130万美元。
范黄英执行省委书记黄氏翠兰的指示,并被阮文厚接触并提出要求,之后5次共收受4亿越南盾和2万美元。
第二天审判结束时,审判庭宣布将进行长时间评议,并于12月22日上午宣判。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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