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议会刚刚通过的决议,海防市统一适用的社会救助标准为每月70万越南盾,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4倍。基于此标准,该市确定了各受益群体的支持水平,系数从1到5不等。预计实施该政策的年度总经费超过3.608万亿越南盾。
具体而言,在海防市享受社会养老金的75岁以上人员每月获得70万越南盾,属于全国最高水平,与广宁省持平。与此同时,河内和胡志明市目前的支出为每人每月65万越南盾。全国平均水平为50万越南盾,各地可根据预算能力支出更高金额。

市人民议会还通过了支持医疗保险缴费水平的决议,扩大了老年人和一些特定群体的受益范围。据此,60至74岁无养老金、无每月社会补助的人员;党龄40年以上、在乡、坊、特区基层党组织活动但未享受养老金或定期补助的党员;未获得免费医疗保险卡的海防市盲人协会会员;HIV/AIDS感染者;由市预算支持100%的医疗保险缴费。
属于近贫户的人员,由市预算额外支持30%的医疗保险缴费,其余70%已由国家预算支持。从事农业、林业、渔业、盐业且生活水平中等的家庭,额外获得20%的支持,除了国家预算已支持的30%。在乡村、居民区从事手工垃圾收集、不属于企业或合作社、由乡级人民委员会确认的人员,由市预算支持70%的医疗保险缴费。
根据现行规定,免费医疗保险卡发放给有养老金、补助的人员;75岁以上享受社会养老金的人员以及一些由预算支付的其他群体。目前,家庭中第一人的医疗保险缴费为每月105,300越南盾;从第二人起,分别为此金额的70%、60%、50%和40%。
颁布新政策旨在统一全市范围内的支持水平,克服由于合并前适用不同规定而导致的地区间享受水平的差异,其中原海阳省地区的支持水平较低。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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