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后超过476处多余房屋和土地如何处理?

合并后超过476处多余房屋和土地如何处理?

12月17日,《青年报》消息来源称,安江省土地基金发展中心已向安江省人民委员会报告关于管理和开发由省人民委员会交予该单位管理、发展和开发的公共资产房屋和土地基地的方案。

据此,合并后,安江省人民委员会交予省土地基金发展中心管理、发展和开发的房屋和土地基地共计476处。

至今,安江省土地基金发展中心已与各部门和102个乡、坊、特区合作,审查法律档案,并直接检查476处房屋和土地基地的现状。通过此,该单位已编制移交、接收307/476处基地的记录。

已接收的房屋和土地基地分布在多个区域,如城市、集镇、平原、丘陵等,属于省内多个乡、坊和特区。其中,37/307处基地管理、保护良好,仍具备完整的必要基础设施系统,如电力、供水、照明,可立即用于多种不同目的;其中包括一些价值较大的基地。

合并后超过476处多余房屋和土地如何处理?

安江省土地基金发展中心的一位领导表示,他最近亲自检查多余房屋和土地基地的实际情况,发现接收过程顺利,未出现重大障碍。一些地方或小型基地目前仍暂时管理、使用,因为有实际需求且合适。

“在本次接收的公共资产中,属于旧安江省的基地超过376处房屋和土地,其余超过100处属于旧坚江省。这种差异源于旧安江省的单位转移至新安江省的数量较多,导致需要安排的基地数量大”,该人士说。

如何开发这些资产?

安江省土地基金发展中心的代表确认,多余资产将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开发,如通过拍卖或挂牌出租,依据关于公共资产管理的第108号法令和关于土地的第102号法令。在接收后的120天内,该单位必须完善档案以将资产投入开发。对于挂牌出租的情况,通知时间为30天。

“对于那些严重损坏、无法使用的房屋和土地基地,该单位将编制档案提交审批委员会,以按照正确流程进行清算、拆除”,该人士表示。

合并后超过476处多余房屋和土地如何处理?

预计开发方案分为4组。第一组是符合土地使用规划、城市和农村规划,具备根据第102号法令拍卖土地使用权的条件的房屋和土地基地,包括8处。

第二组包括14处房屋和土地基地,已严重退化、损坏,无法修复,需要在组织土地使用权拍卖前处理、清算、拆除资产。

第三组包括28处房屋和土地基地,基本具备建筑运营条件,位于中心区域,位置便利,盈利潜力高。这些基地可继续用于公益目的(优先医疗、教育等领域)或公共财产,仍保持国家所有权形式;适合中小规模投资者,采用短期土地租赁形式,根据第108号法令每年收取土地租金。

剩余组暂时将开发为短期租赁,时间不超过5年,依据第102号法令。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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