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15日起,在居民区制造噪音的卡拉OK将在所有时段受到处罚

自12月15日起,在居民区制造噪音的卡拉OK将在所有时段受到处罚

根据政府关于行政违规处罚的第282/2025号法令,涉及安全、秩序、社会治安、预防社会弊端等领域,聚集唱卡拉OK制造噪音、影响他人生活的行为可能被处以高达200万越南盾的罚款。

此外,职能部门将没收违规物品,不分白天或黑夜时间。

12月17日,胡志明市Tăng Nhơn Phú区警察部队在出租屋、居民区和家庭中宣传和普及第282号法令的新规定。

该活动旨在提高法律遵守意识,有助于确保居民区的安全和秩序以及整体安静。

在宣传过程中,区域警察重点普及第282号法令第9条的内容,该条涉及确保整体安静的相关违规行为。根据该条,第2款规定,未经授权机构许可,在公共场所使用扩音器、锣、鼓、哨子、喇叭或其他工具进行宣传的行为将被处以100万至200万越南盾的罚款。

具体来说,在公共场所或居民区使用扩音器、扬声器播放大声音乐、唱卡拉OK等影响周围人的行为,都可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所有时段(此前规定为晚上10点后至次日早上6点)并没收扩音器、扬声器等。

在Lê Thế Thịnh先生(76岁,居住在Tăng Nhơn Phú区)家中,胡志明市Tăng Nhơn Phú区警察部队区域警察少校Hồ Sỹ Đức亲自宣传和具体解释,以便居民清楚了解新规定。少校Hồ Sỹ Đức强调,只要有反映或发现制造噪音影响居民区或公共场所社区的行为,职能部门将进行检查、记录并按规定处理。

同一天,区域警察还前往Trần Thị Phương Cảnh女士(67岁,居住在Tăng Nhơn Phú区)的出租屋,向房东和租户进行宣传。

宣传内容集中在不在出租屋聚集、唱卡拉OK制造噪音、破坏安全和秩序。如果违规,职能部门将按规定记录并处理。

在了解新规定后,Lê Duy Long(18岁,胡志明市某学院学生),目前在该地区租房,表示已清楚新规定并承诺严格遵守。

加强宣传、提醒和严格处理制造噪音的行为,预计将有助于在胡志明市居民区建设文明、安静的生活环境,确保安全和秩序,特别是在年底时段,节日频繁举行,居民举办聚会等。

第282/2025号法令第9条规定:

1. 对以下行为之一处以警告或50万至100万越南盾的罚款:

a) 不遵守医疗机构、疗养院、学校或其他有规定保持整体安静场所的安静规定;

b) 超出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规定时间销售餐饮、饮料。

2. 对未经授权机构许可,在公共场所使用扩音器、锣、鼓、哨子、喇叭或其他工具进行宣传的行为,处以100万至200万越南盾的罚款。

3. 本法令未规定的行政违规噪音行为,将根据政府关于环境保护领域行政违规处罚的法令及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处理和处罚。

4. 补充处罚形式:

对违反本条第2款规定的行为,没收违规物品和工具。

自12月15日起,在居民区制造噪音的卡拉OK将在所有时段受到处罚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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