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鳄鱼作为宠物,被罚款3.15亿越南盾

12月17日,西宁省农业与环境厅的信息显示,已对N.M.T先生(居住在西宁省Tầm Vu乡第8村)违反野生动物保护规定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具体来说,T先生饲养并囚禁了一只咸水鳄(鳄鱼),属于濒危、珍贵、稀有物种名录中的IB类,但没有合法来源证明文件。

T先生被罚款的金额为3.15亿越南盾。

此前,T先生饲养这只鳄鱼作为宠物。2025年10月底,这只鳄鱼逃脱并被民众发现。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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