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6日,林同省人民委员会宣布收回曾交付并允许西贡大宁投资旅游股份公司(简称西贡大宁公司)改变土地使用目的以实施大宁生态旅游商业城市项目(西贡大宁项目)的全部面积。
根据通知,被收回的面积超过1,428公顷。收回的理由是企业违反《土地法》规定,延迟使用土地。
林同省人民委员会要求西贡大宁公司及相关权益、义务的组织和个人负责按规定处理土地上的资产。
西贡大宁项目于2010年获得投资证书,总面积约3,595公顷,环绕大宁湖,覆盖富会、塔欣、宁嘉、宁鸾(林同省)地区。
该项目总投资额超过25万亿越南盾,曾被介绍为当地规模非常大的项目。根据计划,项目于2010年至2018年实施。
然而至今,项目仅建设了超过20公里的内部道路和一些其他工程。投资者确认已投入约2.296万亿越南盾到项目中。
此前2020年6月,政府监察署得出结论,项目存在土地和投资违规,并要求停止活动,收回土地。
2021年7月,政府监察署调整了一些内容,建议地方指导企业办理进度延期手续,根据2014年《投资法》调整项目,根据2013年《土地法》延长土地使用期限,并紧急按批准规模实施。
这是一个涉及腐败处理的项目。2023年3月,林同省监察署署长阮玉映因受贿行为被捕。2023年8月,政府办公厅第一司司长陈碧玉被起诉、临时拘留。
2024年1月初,林同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陈文协因受贿罪被起诉、临时拘留。2024年1月底,林同省委书记陈德俊也被起诉、临时拘留。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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