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部调查机构的调查结论显示,在食品安全局为不符合条件的产品颁发产品注册证书的数万种产品中,已有数千种保健食品被销售给消费者。
检察院指控阮清峰(前局长)对专家受贿总额近950亿越南盾承担刑事责任。
另一位前食品安全局局长陈越娥被指控对下属受贿127亿越南盾承担责任。
根据刚刚发布的起诉书,两名前局长均被起诉,刑期从20年监禁到无期徒刑。
食品安全局的受贿行为多年来以现金、转账形式公开进行。
起诉书称,关于保健食品的注册和产品公告的规定仍具有普遍性,不够具体。规定也未附带关于流程、技术标准和档案成分的详细指南。
这导致企业在执行产品公告程序时遇到许多困难和困惑。主管部门在接收、检查和评估档案过程中也遇到障碍。
利用这些困难和不足,该局领导和专家组对企业档案制造困难,“拖延”档案。在与各单位交流后,阮清峰提出在审核产品公告档案时收取超出规定费用的款项。每份档案500万至1000万越南盾。
同时,阮清峰还统一了受贿资金的“分配”机制。具体来说,局长每份档案分得约250万至300万越南盾,其余部分根据级别分配给副局长、部门领导和专家。
对于广告内容确认书,陈越娥(2018年至2024年副局长,2024年至被捕时局长)负责。初期,陈越娥仍按时签署确认书。
然而,之后陈越娥经常让档案过期不批准或退回档案,理由不明确、不具说服力,不符合广告规定。陈越娥随后指示刘向专家传达向企业收费的“机制”,并必须至少每份档案上交200万越南盾给她。
从此,专家要求个人和企业每份档案支付400万至900万越南盾的“润滑费”,以获得指导并便利获得广告确认书。
在评估、后检和GMP证书颁发领域,阮清峰及食品安全局的领导和干部也被指控受贿。通过这种方式,前局长“协助”阮能猛(MediaUSA股份公司董事长)在工厂评估和后检过程中轻易忽略错误。
除了经营上述企业外,阮能猛还拥有MediPhar和MediaUSA制药厂。阮能猛还成立并经营多家公司,以合法化生产和销售假冒保健食品的行为。
检察院认为,阮能猛多次向评估和再评估工厂的检查组支付费用。这位假冒食品“巨头”总共向食品安全局检查组支付了超过10亿越南盾。其中,阮清峰收到3.3亿越南盾。
此前,在发布调查结论时,公安部调查机构(C01)评估这是一起性质特别严重、复杂的贪污和职务犯罪案件。导致犯罪行为的原因是前食品安全局领导组职业道德败坏,制造“请托”机制让下属收钱、非法获利。
C01评估,食品安全局公务员和领导的违法行为和管理松懈是导致生产和销售假冒食品行为公开进行、组织大规模生产并给社会带来许多后果的直接原因之一。
后果也非常严重,降低了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领域国家管理的效率。此外,还创造了企业间的不健康竞争环境,结论指出。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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