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已通过关于支持吸引旅游团队到城市参加会议、研讨会、展览结合观光旅游(MICE)的第62号决议。该决议自2025年12月20日起生效,至2030年12月31日止。
适用对象为旅行社企业以及公共和非公共领域内具有MICE(组织活动、会议、研讨会)功能或活动的单位和组织,直接组织团队前往胡志明市。
根据决议,要获得支持,每个团队需满足至少100人的标准,在胡志明市停留至少3晚。除了会议、研讨会或展览计划外,团队还需在城市进行至少两天的观光行程。每个团队仅享受一次支持,且不与国家的其他支持计划重叠。
关于支持内容,胡志明市支持城市内旅游景点的门票费用。其中包括:团队从100-450名游客(支持15%门票价格),从451-750名游客(支持20%),从751名游客及以上(支持25%),每团队最高支持不超过2000万越南盾。
城市还支持部分会议中心或旅游住宿设施内租用会议厅、会议室的费用。支持比例分别为:团队从100-500名游客支持15%,从501-1000名游客支持20%,从1001名游客及以上支持30%,每团队最高2000万越南盾。这些费用不包括租用LED屏幕、音响系统、照明和其他服务的费用。
此外,决议规定支持团队欢迎艺术表演节目费用的20%,优先选择越南传统艺术节目,每节目最高1000万越南盾,每团队。胡志明市还为每个团队提供价值100万越南盾的纪念品,优先选择获得旅游礼品设计奖或城市OCOP认证的产品。
政策实施资金来自胡志明市预算和其他合法筹集来源,根据法律规定。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和使用支持资金,确保对象正确、公开、透明、高效。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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