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辆救护车在高速公路上违规被交警局处罚

多辆救护车在高速公路上违规被交警局处罚

12月20日,高速公路巡逻交通管制第6队(第6队)的代表,隶属于公安部交通警察局第6室(C08),表示根据C08局领导关于加强对救护车活动的管理和检查以预防违规、确保交通秩序和安全的指示,在12月18日和19日,各高速公路交通警察队同时在南部地区多条重点高速公路上展开检查行动。

加强检查和处理的包括以下高速公路:胡志明市-隆城-油曳-藩切-永好-金兰-芽庄-云峰。12月19日,第6队交通警察检查了42辆救护车,发现3起违规案例,并开具了4份违规记录。

其中,开具了1份记录,涉及驾驶救护车时未安装记录驾驶员在交通过程中图像的设备;2份记录涉及在未经授权机构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优先信号设备。罚款总额为1650万越南盾。

在胡志明市-中良-美顺-芹苴高速公路上,隶属于第6室的第7高速公路交通警察队也检查了38辆救护车,发现并开具了7份违规记录。

包括3起未获得使用优先设备许可的案例,1起未获得使用优先设备许可且车辆检验证书过期不足一个月的案例,1起驾驶检验证书过期不足一个月的机动车辆参与交通的案例,以及2起使用优先信号设备不符合规定的案例。

加强对救护车相关违规行为的检查和处理是必要的,以确保法律的严肃性,防止滥用优先车辆名义进行违规行为,有助于维护交通秩序和安全,并保障真正执行紧急救援任务的车辆的合法权益。

此前,大约在12月18日凌晨0点15分,一辆由男司机驾驶的救护车(12座型)驶入胡志明市-隆城-油曳高速公路(公里41)休息站入口坡道时,撞上了一辆集装箱车(停在休息站入口坡道上)的尾部,并猛烈起火。

救护车上有5人,火灾导致车上3人被困并死亡。另外两人及时逃出。

关于这起事故,C08局认定救护车司机缺乏注意观察,遇到障碍物时未减速导致交通事故。同时确认救护车未获得使用优先灯的许可,且未执行救援任务而开启优先灯和警报器(滥用目的)。

此外,还确认牵引车在胡志明市-隆城-油曳高速公路休息站入口支路上违规停放,该处设有“禁止停车、禁止泊车”的标志。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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