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卫生部已收到林同省选民在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前的建议。选民反映,根据现行规定,老年人是指年满60岁及以上的越南公民。
在此基础上,选民建议政府考虑支持政策,让年满60岁及以上者每月享受社会养老金补贴,类似于根据2024年社会保险法第21条第1款正在享受制度的对象群体。
在研究建议并审查相关规定后,卫生部表示,过去一段时间,政府已多次发布文件,降低老年人年龄并提高社会补贴水平。
具体而言,2002年3月26日第30/2002/ND-CP号法令规定,9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可享受社会补贴;2007年4月13日第67/2007/ND-CP号法令继续将年龄降至85岁。
2011年1月14日第06/2011/ND-CP号法令详细规定并指导老年人法若干条款的实施,据此将享受社会补贴的年龄降至年满80岁,适用于没有养老金或国家社会补贴的老年人。
2021年3月15日,政府发布了第20/2021/ND-CP号法令,关于社会救助政策,扩大每月享受社会补贴的对象,包括75岁至80岁以下的老年人,属于贫困家庭、近贫困家庭,居住在少数民族和山区特别困难地区的乡镇和村庄。
2025年6月30日,政府发布了第176/2025/ND-CP号法令,详细规定并指导社会保险法关于社会养老金补贴的若干条款的实施,据此从2025年7月1日起,老年人可享受社会养老金补贴政策。
降低年龄并扩大老年人享受社会补贴和养老金补贴政策的对象,是党和国家的巨大努力,在预算仍面临许多困难的背景下,体现了对社会福利工作的深切关注。
卫生部记录选民的建议,以便与相关部委和部门合作研究,向有权限的机构提供建议,继续完善未来针对老年人的政策。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花花草草,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68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