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2日,胡志明市公安交警局(PC08)所属安乐交警队通过驾驶员图像记录设备处理了多起牵引车、客车司机在负责路段如陈文饶、黎可飘...使用手机的情况。
然而,在检查过程中,交警发现一些司机通过使用胶带、贴纸、防眩光片等方式遮挡驾驶员图像记录设备,以逃避职能部门的检查,从而实施违反交通安全秩序法的行为。
据此,12月21日约8时40分,安乐交警队在巡逻、检查时,在陈文饶路上拦停了一辆由司机H.P.Q.(34岁,居住在同塔省)驾驶的牵引车进行检查。
通过检查,警方发现驾驶员图像记录设备的摄像头被黄色胶带遮挡。当被问及设备被遮挡时,司机Q.解释说“因为刚接手车辆,可能是之前的司机贴上去的”。
随后,交警对司机Q.的“驾驶安装驾驶员图像记录设备但设备无效”行为立案,司机Q.将被处以100万至200万越南盾的罚款。
这是针对个人车辆(白色车牌)的行为,如果是企业车辆(黄色车牌),司机将被罚款150万越南盾(平均金额),车主将被罚款1100万越南盾,并吊销车辆营运证2个月。
此前,12月4日约16时40分,通过驾驶员图像记录设备,交警还发现司机N.H.T.(36岁,居住在同塔省)驾驶牵引车在陈文饶路上违反“驾驶时手持和使用手机”规定。司机T.将被处以400万至600万越南盾的罚款,并扣除驾驶证4分。

11月29日,交警力量发现客车司机T.V.T.(36岁,居住在同塔省)在陈文饶路、新永禄乡路段违反“驾驶时手持和使用手机”规定。司机T.将被处以400万至600万越南盾的罚款,并扣除驾驶证4分。此行为被驾驶员图像记录设备记录。
据此,在处理此专题过程中,交警经常发现一些客车、牵引车司机...故意使用“技巧”来隐藏、逃避职能部门,通过使用遮阳板、防眩光片、黑色胶带、贴纸等遮挡驾驶员图像记录设备的摄像头。从而可以“轻松”使用手机、其他电子设备,在不专注驾驶时潜藏事故风险。
在2025年(从2024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4日),安乐交警队已立案处理了65起牵引车司机和2起客车司机在驾驶过程中使用手机的行为。
处罚了3起安装驾驶员图像记录设备但设备无效的情况。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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