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3日,胡志明市建设厅办公室刚刚发布了关于12月19日拆除胡志明市51号国道上收费站责任的会议结论通知。
会议有相关单位参加,如第四公路管理区(越南公路局)、边和-头顿高速公路发展股份公司(BVEC)作为投资者,以及项目资金赞助单位越南投资与发展银行-同奈分行(BIDV同奈)等。
许多单位建议拆除51号国道BOT收费站,但BVEC尚未执行
在听取与会成员报告和意见后,胡志明市建设厅副厅长武庆兴总结,BVEC是资产管理单位,负责51号国道上T3收费站的维护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
T3收费站已不再具有运营功能,但仍存在站房结构、分流岛、柱基、标志牌和辅助项目。这正在引发交通冲突、遮挡视线、缩小路面,并存在很高的交通事故风险,尤其是在年底出行和货物运输需求增加的时候。
特别地,在过去一段时间,BVEC未执行收费站结构的维护和修理工作,因此除了造成交通阻碍外,收费站的一些项目如支撑柱、遮阳棚等也随时有倒塌风险。
据胡志明市建设厅领导,拆除51号国道上的T3公路收费站是极其必要和紧急的,以确保安全,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
尽管有权限的机关(胡志明市建设厅、胡志明市公安、越南公路局、第四公路管理区、新海坊人民委员会)已多次发文建议,敦促BVEC在12月15日前紧急拆除收费站,但至今BVEC仍未执行。
“BVEC未拆除51号国道上的T3收费站的行为是在公路上非法设置、放置障碍物、阻碍物,违反了《公路交通安全秩序法》关于禁止行为的规定”,胡志明市建设厅强调。
强制BVEC在2025年12月立即拆除T3收费站
因此,胡志明市建设厅建议BVEC紧急执行拆除T3收费站,并必须在2025年12月内立即完成。
如果到12月31日截止,BVEC仍未执行,胡志明市建设厅将指示巴地-头顿省技术基础设施管理中心主持,配合各单位执行拆除收费站。相关发生的问题(如有),BVEC必须完全承担责任。
胡志明市建设厅交给巴地-头顿省技术基础设施管理中心主持,配合胡志明市公安及相关单位准备,以便在12月31日后(如果BVEC未执行)随时进行拆除T3收费站。
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文件发送给同奈省建设厅直属的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知关于拆除T3收费站的进度,以便了解,配合统一执行,确保51号国道全线交通畅通...
如《青年在线》已报道,BVEC与越南公路局(建设部)之间关于51号国道BOT项目投资资金结算和财务方案计算的谈判过程还有一些内容未得到彻底解决。
投资者与越南公路局之间解决51号国道BOT项目障碍的历程已持续整整3年,经历了数十轮谈判,但尚未能达成一致。
与此同时,多年来,两个地方的选民也持续建议彻底处理合同,拆除BOT收费站,作为升级这条道路的基础,以确保交通安全,发展经济社会。
在国家管理方面,到2025年4月,财政部已决定将51号国道基础设施资产调拨给胡志明市和同奈省管理。
目前,巴地-头顿省技术基础设施管理中心已准备执行拆除收费站的任务,总经费约4.82亿越南盾,以防BVEC未按时执行。这笔经费包括修复路面和根据现状组织适当车道划分。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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