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82/2025/NĐ-CP号法令有望在噪音处理中“解开症结”。然而,当前实际情况显示,基层政府仍因缺乏设备、人力和处理噪音违规的技术流程而面临困难。
卡拉OK、电锯、叫卖喇叭……各种噪音
B女士(金瓯省一位居民)表示,几乎每天早上去公园练养生操时都“压力山大”,因为遇到多个健身操教学组同时播放拉杆音箱。
“回家后,隔壁服装店也在人行道上播放喇叭吸引顾客。晚上又是邻居唱卡拉OK的嘈杂音乐声……因为年纪大了,我不好意思起冲突,只能忍受而不敢提意见。只希望职能部门能经常巡逻处理,让居民能安宁生活”,B女士说。
类似地,黎勇进先生(金瓯省太平乡)表示,他住在家具制造作坊附近,每天都能听到电锯、磨床、刨床的声音。有时作坊加班到深夜,影响睡眠。
“我多次去沟通后,作坊主也理解并更多地转为白天工作。在乡村里,如果能互相忍让就好。否则也得请政府介入,严肃处理”,进先生说。
不像这样“轻松”,胡文武先生(太平乡)讲述,尽管住在乡下,但近几年来经常被从清晨到中午的歌唱声、叫卖车大音量播放喇叭所困扰。气愤也拿他们没办法。
特别是阮文小先生(安川坊)认为,自己已经对卡拉OK声“过敏”,因为日复一日被这种噪音折磨。
“不是什么聚会,他们一有空就拿出喇叭以最大音量唱歌。希望有新法令处罚让他们害怕。职能部门必须对缺乏社区意识的人进行严厉处罚”,小先生说。
擦拭新买的价值超过1000万越南盾、喇叭直径4寸的拉杆音箱,浑先生(金瓯省安川坊)笑着说:这几天听说有很重的处罚规定,所以不敢唱歌了。
“这几周来,这个街区很少有人像以前那样唱歌了,所以我必须尊重他人,有聚会时会按规定适度唱歌,让邻里愉快”,浑先生分享道。
除了室内产生的噪音,记者还记录到,西部许多市场也正遭受噪音污染。许多小商贩使用扩音器大声叫卖,从清晨持续到深夜,影响健康、睡眠并引发社区不满。
阮文T先生(住在同塔省美寿坊旧市场附近)表示,中午炎热时只要打开玻璃窗,就能听到喇叭声像在耳边喊叫,反复不断让人想抑郁。“真的对这些声音非常疲惫”,他说。
而阮文户先生(美寿市场附近)抱怨道:“有些中午正在休息时,叫卖声密集不断,尤其是当卖家正好停在门前时。知道他们是为了谋生,但持续的噪音让所有人都很累”。
另一方面,M先生(一位在美寿坊阮忠直路人行道上卖鸭蛋的摊贩)坦言,在这里卖了几个月,还没见有人反映什么。
“看到大家都开喇叭叫卖,所以我也跟着做以便好卖。别人大声叫卖后,我想吸引别人就必须开得比他们更大声”,他说。

想要处罚,需要新方法
就上述问题与记者交流时,黄文明先生——金瓯省安川坊主席——告知,此前在没有第282号法令时,只能处理晚上10点后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件。现在有了明确规定,将为干部在任何时间地点处理违规者提供法律依据。
“然而,目前坊级还没有测量超标声音的专业设备。干部也尚未接受业务培训以能够测量噪音强度进行处理。接下来,我们将派干部参加培训课程,以便能够使用测量设备,决心处理故意制造噪音影响他人的案件,尤其是在居民区唱歌声音过大的情况”,明先生说。
特别是在黎文林坊(金瓯省),邓文南先生——坊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认为,第282号法令得到了民众的极大赞同,同时帮助政府在处理噪音违规时在法律上更加便利。
“然而,第282号法令生效近半个月,但地方仍未处罚任何案件,仅停留在提醒、宣传让民众知晓规定并遵守”,南先生补充道。
而据美寿坊人民委员会一位干部表示:“尽管已有根据多项法令的处罚规定,罚金很高,但处理仍因缺乏专业测量设备、程序繁琐和民众意识不高而面临诸多困难。想要处罚必须证明超标程度,而测量、鉴定尚不易实施……”。
多种方式巩固证据以进行处罚

据胡志明市律师团律师阮红岭介绍,第282/2025/NĐ-CP号法令第9条规定了在安全、秩序、社会治安;预防社会弊端;预防家庭暴力领域的行政违规处罚。
具体而言,对违反公共安宁保障行为的处罚规定为“警告或罚款50万至100万越南盾”。
然而,该法律条款仅停留在列举违规情形及相应处罚行为,并未具体量化何种噪音水平被视为违规,也未给出噪音的具体定义。因此,处理影响公共安宁的行为仍面临困难。
处理此类情况不能基于处理机构的主观和感性,而必须依据对公共安宁的实际影响程度,如发生背景、时间和频率、周围居民对以“不知道什么是噪音”和“噪音是什么”为由不遵守情况的反映。
在这种情况下,当依据法令时,职能部门仍可处理,但必须证明该行为影响了公共安宁,且违规者已被提醒但仍继续实施。若证据不足无法处罚,则继续提醒使其停止行为。
此外,在居民反映邻居唱卡拉OK嘈杂、造成影响的情况下,当职能部门到场记录时音乐已关闭,唱卡拉OK行为已不存在。那么干部如何适用该法令,可以使用哪些证据进行处理?
在未当场发现的情况下,职能部门仍可依据其他合法证据进行处理,如录音录像、核实记录或周围住户的陈述。
证据必须体现噪音的时间、地点或影响程度……以作为处理案件的依据。
当遇到相反反应时,职能部门需采取提醒、宣传、解释措施,让民众清楚了解关于保障公共安宁的法律规定,特别是在居民区休息时段,以提高民众意识并避免再次实施制造噪音的行为。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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