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5日,杜文友先生(居住在海防市天香坊坚白第七居民组)与《青年在线》交流时表示,已向公安机关提交举报信,指控N.C.H.夫妇(居住在天香坊坚白第七居民组)、Đ.V.T.先生(居住在越溪社)、N.T.N.Q.女士(居住在黎益木坊)、Th.先生(居住在原水原县广清社)、K.M.K.先生(居住在吴权坊)和N.Đ.T.先生(地址不详),以澄清欺诈侵占财产和逃税的迹象。
据杜先生称,这些人在买卖过程中“模糊不清”,经过多次转手但未按规定办理转让手续,导致国家税收流失。
“买卖合同、定金合同均缺乏透明度,远低于实际交易金额,”杜先生说。
关于杜先生的举报,海防市人民检察院和海防市公安局监察部门已将举报信及相关材料转交侦查机关办公室处理。
对于在Loan女士土地上建错的房屋搬迁问题,杜先生表示:“目前我家已搬迁完毕。我也已平整土地,归还Loan女士的地块及其他地块。同时,正在完成自己的房屋,以稳定生活。”

此前,据《青年在线》报道,2024年9月23日,陈氏金Loan夫妇(居住在海防市安海坊安阳居民组)从阮智厚夫妇处获得土地使用权转让,并于2024年10月19日获得原水原县人民委员会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面积60平方米,位于海防市天香坊坚白第七居民组第3号地图第4856地块。
然而,Loan夫妇发现杜文友先生家庭(居住在海防市天香坊坚白第七居民组)在他们的土地上建错了房屋,要求停止施工,但之后房屋仍被完成。
8月11日,海防市第一区人民法院初审此案,并发布第08/2025/DS-ST号判决书,涉及土地使用权纠纷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要求。
判决书宣布:“接受原告的起诉请求。强制杜文友先生、武氏线女士搬迁所有物品,自行拆除天香坊坚白第七居民组第3号地图第4856地块上的所有建筑,将该地块归还给阮登歌先生、陈氏金Loan女士。”
之后,杜先生聘请“神灯”将房屋搬迁到自己的土地位置,至今已完成搬迁。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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