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6日下午,胡志明市人民议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根据国会第171号决议,2025年(第三批)在胡志明市范围内计划实施的试点项目地块清单,共64个。
总计64个地块面积超过270万平方米,其中预计改变用途的稻田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
根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的提案,建议人民议会审议通过(第三批)76个地块清单(总面积约394万平方米)。然而,经过审查,胡志明市人民议会评估仅有64个地块符合标准和条件。
对于计划实施试点项目的76个地块中需要重新审查的12个地块,市人民委员会指示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考虑、补充和完善提交内容。若确保按规定补充完整法律手续,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将详细报告每个项目,制定清单并重新提交人民议会。
市人民委员会负责向市人民议会提交的土地档案中各项内容、信息、数据、文件、数字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继续审查,并仅在确保完全遵守法律规定条件的情况下组织项目实施。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在市电子信息门户上公布并公开发布计划实施试点项目的地块清单;发布关于同意房地产企业实施试点项目的通知。
此前,在9月29日的会议上,市人民议会通过了第一批54个地块(总面积超过600万平方米)实施试点项目。随后,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已通知同意54家房地产公司在这些土地上实施试点项目。
在11月14日的会议上,市人民议会通过了第二批42个地块(总面积超过470万平方米)实施试点项目。
胡志明市人民议会通过新增64个第三批地块后,2025年全年全市共有172个地块,总面积近1350万平方米,被纳入为胡志明市提供住房来源的项目实施。
国会第71号决议允许通过关于接收土地使用权或已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协议来实施商业住宅项目。
与现行法律要求必须拥有或接收100%住宅用地不同,该决议允许房地产企业在符合地方住房发展规划、计划和方案的情况下,接收土地使用权转让、改变土地使用目的,针对一种、几种或各类土地(农业用地;非农业用地非住宅用地;住宅用地和其他土地)来实施试点项目。
目前,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继续审查计划实施试点项目的地块,以便继续允许公司实施商业住宅项目。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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