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9日,庆和省人民委员会表示,已同意为无户籍或暂住登记但实际在当地有住房并居住、在近期暴雨洪水中受到严重影响的居民提供每人每户100万越南盾的援助方案。
未登记户籍或暂住、但居住在受洪水严重影响的淹没区域并与户主同住的人员也将获得类似援助。
因此,上述情况在获得援助时,必须由街道居民小组或居民区负责人确认。
庆和省人民委员会责成各乡、坊人民委员会指导乡级公安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真实、客观,绝对避免在援助发放过程中出现负面现象。
同日,庆和省财政厅厅长周吴英仁表示,该厅已建议各乡、坊人民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为相关情况编制预算,提交给该厅汇总,以便提请省人民委员会补充资金并按规定组织支付。
此前,庆和省人民委员会已发布第2192号决定,颁布该省洪水后果恢复援助标准,但其中关于生活援助的标准(每人每户100万越南盾)仅适用于有合法居住登记且在灾害发生时实际居住在该家庭的人员(包括在辖区内登记暂住的家庭和个人租户)。
2025年11月庆和省的历史性洪水已造成22人死亡,20人受伤;115间房屋倒塌,922间房屋受损。总损失估计超过5.747万亿越南盾(不包括民众财产损失)。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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