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凌晨入室盗窃66部iPhone被判14年监禁

因凌晨入室盗窃66部iPhone被判14年监禁

12月29日,安江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阮国俊(35岁,居住于芹苴市龙川坊)判处14年监禁,罪名是“盗窃财产”。阮国俊在凌晨时分闯入一家商店,盗走了66部iPhone手机。

根据起诉书,从2024年1月19日至22日,阮国俊使用他人的身份证在金皇酒店(位于安江省龙川市美福坊陈兴道街)登记租用房间。他利用CH Táo 47H商店无人看守的机会,于2024年1月22日凌晨2点30分左右,戴上手套和口罩,携带钳子从酒店攀爬进入该商店。

阮国俊剪开铁皮屋顶,闯入商店盗取了66部各种型号的iPhone手机、1个麦克风和1个二手无线耳机,总价值超过6.35亿越南盾。他将盗得的财物中的33部手机、1个麦克风和1个耳机拿去销赃;其余手机则带回住处藏匿。

2024年1月24日,安江省龙川市(现为安江省)公安局调查机构与后江省渭水县(现为芹苴市永顺东乡)公安局调查机构合作,紧急搜查了阮国俊的住所,查获了他盗窃的33部手机以及许多相关物品和文件。2025年6月23日,阮国俊被起诉并接受调查。

除了已宣判的刑期外,安江省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还责令被告人阮国俊负责赔偿受害者未能追回的33部手机的价值。

据了解,阮国俊曾因“盗窃财产”罪有3次前科,并因“抢劫财产”罪有1次前科。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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