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9日,平兴乡人民委员会(胡志明市)突击奖励两名及时发现一名驾驶自制三轮车人员向本沟(位于翁贝桥区域,属于平兴乡第43村)扔垃圾的村长。
平兴乡人民委员会奖励的两名村长包括黎氏协女士——第43村村长和段国峰先生——第47村村长。
此前,12月26日,平兴乡人民委员会部署清理垃圾,同时部署设置围栏,旨在限制人们向本沟(位于翁贝桥区域,毗邻第43村和第47村)扔垃圾。
同一天,12月26日,N.H.C.先生(在Tan Hung坊区域卖菜)驾驶自制三轮车回家,位于兴隆乡,到达翁贝桥时将一袋垃圾(装有剩余蔬菜)扔入本沟,被第43村和第47村村长发现。
上述两名村长及时向乡经济科报告,对C.先生关于“在人行道、车道上或城市排水系统或地表排水系统中丢弃、排放、抛弃垃圾”的行为进行行政违规记录,该行为根据政府2022年7月7日第45/2022/ND-CP号法令第25条第2款d点的规定,该法令规定了环境保护领域行政违规处罚。
12月24日,一些居民向《青年在线》表示,最近翁贝桥脚区域和阮文灵路(平兴乡)成为自发扔垃圾的地方。
同一天,12月24日,平兴乡人民委员会领导表示,未来乡人民委员会将继续配合垃圾收集单位处理、收集翁贝桥脚区域和阮文灵路的垃圾。乡人民委员会审查摄像头系统以监控、处理违规扔垃圾的人员。
据平兴乡人民委员会领导表示,乡人民委员会将对提供违规扔垃圾案件信息的人员进行即时奖励。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头条新闻,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70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