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市委刚刚决定成立执行胡志明市党委关于提高打击毒品犯罪和毒品泛滥工作效能的决议指导委员会(简称第26指导委员会);力争到2030年将胡志明市建设成为无毒城市。
据此,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委员会决定成立执行胡志明市党委2025年第02号决议关于提高打击毒品犯罪和毒品泛滥工作效能的指导委员会;力争到2030年将胡志明市建设成为无毒城市。
第26指导委员会主任为党中央委员、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陈留光,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为梅黄中将——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委员会委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包括:市委常务副书记黎国峰;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德;市人民议会主席武文明;越南祖国阵线市委员会主席阮福禄;
公安部毒品犯罪调查局局长吴青平少将;市委内政委员会主任陈文俊和胡志明市司令部司令武文田少将。
指导委员会委员包括:市委宣教与民运委员会主任杨英德,市劳动联合会主席裴青仁,市妇女联合会主席武玉青竹,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陈氏妙翠;
市委办公厅主任范鸿山,市人民检察院院长黎文东,市人民法院院长黎青峰,市科技厅厅长林廷胜,市文化体育厅厅长陈世顺,市司法厅厅长阮氏红幸,市内务厅厅长范氏青贤;
司令部副司令、边防部队指挥部指挥长陈青德少将;越南祖国阵线市委员会副主席、市团委书记吴明海,市财政厅代理厅长黄武成;
市教育培训厅厅长阮文孝,市卫生厅厅长曾志尚,市公安局副局长陈红明大校,市退伍军人协会主席阮明黄少将。
指导委员会常务机构包括指导委员会主任和各位副主任。胡志明市公安局党委是指导委员会的常务机构。
根据决定,指导委员会的任务是向市委常务委员会参谋建议,制定并颁布领导指导文件,以具体化和组织实施党和国家关于打击毒品犯罪和毒品泛滥工作的方针政策;力争到2030年将胡志明市建设成为无毒城市。
同时,指导、检查、监督市委直属各级党委和党组织执行决议的情况。组织对决议执行情况和结果进行中期总结和全面总结。
此外,指导委员会将讨论并决定重点任务、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实施指导委员会任务的计划。执行市委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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