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收紧社会住房购买和租赁流程:公开价格、禁止授权、打击文件中介

胡志明市收紧社会住房购买和租赁流程:公开价格、禁止授权、打击文件中介

胡志明市建设厅刚刚发布详细指导文件,规定了社会住房购买、租赁购买和租赁的流程、程序、条件和申请文件。强调这一指导是在胡志明市社会住房需求急剧增加的情况下出台的,旨在防止文件中介和利用政策牟利的情况。

胡志明市建设厅刚刚发布指导,规定了社会住房购买、租赁购买和租赁的流程、程序、条件和申请文件,这些住房是根据项目投资建设,不使用公共投资资金或工会公共财政。

根据建设厅的指导,社会住房项目投资者必须从一开始就公开信息。具体来说,在开工前至少三个工作日,投资者必须向当地建设管理部门通知开工时间和设计文件。

开工后30天内,整个项目信息必须在建设厅网站、项目所在地的乡级人民委员会网站上公开,并在当地政府喉舌的报纸上发布,以及在投资者的房地产交易平台上(如果有)。公开旨在帮助公众跟踪、监督并按规定准备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社会住房的销售价格和租赁购买价格只能在经过审核后公布,并必须在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和建设厅的门户网站上公开。投资者在未满足法律条件时不得擅自收费或接收文件。

本次指导的一个重要亮点是强调投资者不得授权其他组织或个人签署社会住房的定金合同、买卖合同或租赁购买合同。这被视为直接措施,以阻止中介或文件中介出面接收文件、占位,扭曲社会保障政策。

在签署社会住房买卖、租赁购买或租赁合同之前,投资者必须确保项目符合法律规定,且销售价格和租赁购买价格已由有权限的机构审核并公开公布。

签署合同后,已解决购买、租赁购买或租赁社会住房的对象名单必须发送至建设厅进行检查,并在网站上公开,以确保透明并避免政策受益对象重复。

文件还明确了根据2023年住房法享受社会住房政策的对象群体,包括有功人员、贫困户、城市低收入者、工人、公务员到武装力量、被征地者、学生等。

同时具体规定了住房条件、通勤距离和收入门槛,其中家庭最高月收入可能达到4000万越南盾,视情况而定。

根据胡志明市建设厅,本次发布详细指导旨在在全市范围内实现统一,确保公众正确接触政策、正确对象,同时提高投资者和管理机构在实施社会住房中的责任。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花花草草,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7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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